3.0.1外保溫工程應能適應基層墻體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或空鼓。
3.0.2外保溫工程應能承受自重、風荷載和室外氣候的長期反復作用且不產生有害的變形和破壞。
3.0.3外保溫工程在正常使用中或地震時不應發生脫落。
3.0.↓外保溫工程應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墻面蔓延的能力。
3.0.5外保溫工程應具有防止水滲透性能
3.0.6外保溫復合墻體的保溫、隔熱和防潮性能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的規定。
3.0.7外保溫工程各組成部分應具有物理一化學穩定性。所有組成材料應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蟲害等)時,外保溫工程還應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8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外保溫工程的使用年限不應少于25年。
3.0.9檢測數據的判定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中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
性能要求
4.0.Ⅰ應按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對外保溫系統進行耐候性檢驗。
4.0.2外保溫系統經耐候性試驗后,不得出現空鼓、剝落或脫落、開裂等破壞,不得產生裂縫出現滲水;外保溫系統拉伸粘結強度應符合表4.0.2的規定,且破壞部位應位于保溫層內。
表4.0.2外保溫系統拉伸粘結強度(MPa)
粘貼保溫板薄抹
檢驗項目
灰外保溫系統、膠粉聚苯顆粒保溫貼砌EFS板外保溫系統、S板現澆混凝漿料外保溫系統「現場噴涂硬泡聚氨土外保溫系統
拉伸粘結強度 | ≥0.10 | ≥0.06 |
4.0.3外保溫系統其他性能應符合表4.0.3的規定。
表40.3外保溫系統性能要求
檢驗項目 性能要求
30次凍融循環后,系統無空
鼓、剝落,無可見裂縫;
耐凍融性 拉伸粘結強度符合表40.2本標準附錄A第A3節的規定
建筑物首層墻面及門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級;
抗沖擊性 建筑物二層及以上墻面:本標準附錄A第A4節
3J級
吸水量 ≤500g/m2
熱阻 符合設計要求
抹面層不透水性 2h不透水
防護層水蒸氣滲透阻 符合設計要求
注:當需要檢驗外保溫系統抗風荷載性能時,性能指標和試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酯外保溫系統
表4.0.9玻纖網主要性能
檢驗項目
單位面積質量
耐堿斷裂強力(經、緯向)
耐堿斷裂強力保留率(經、緯向)
斷裂伸長率(經、緯向)
4.0.10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性能除應符合表4.0.10-1和表
4.0.10-2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外保溫系統材料相關標準的規定。
表4.0.10-1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性能要求
檢驗項目
單位面積質量
耐堿斷裂強力(經、緯向)
耐堿斷裂強力保留率(經、緯向)
斷裂伸長率(經、緯向)
4.0.10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性能除應符合表4.0.10-1和表
4.0.10-2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外保溫系統材料相關標準的規定。
表4.0.10-1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性能要求
表觀密度 | 25~35≥35料及橡膠表觀密度的測 | ||
(kg/m) | 18~22 | ||
垂直于板面 | |||
方向的抗 | ≥0.10 | ≥0.10≥0,10本標準附錄A第A.6節 | |
拉強度(MPa) |
尺寸穩定性(%) ≤0.3 ≤1.0≤1.0沫塑料尺寸穩定性試驗
性能要求
試驗方法
現行國家標準《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10294、《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熱流計法》GB/T10295
現行國家標準《泡沫塑定》GB/T6343
現行國家標準《硬質泡方法》GB/T8811
≥160g/m2 續表4.0.101
性能要求
檢驗項目 EPS板
XPS板PUR板 033級039級
吸水率(VV,% ≤1.5≤3擠塑聚苯乙烯泡沐塑料
燃燒性能等級|B1級 不低于B2級
注:不帶表皮的擠塑聚苯板性能指標按相關標準取值。
表4.0.I02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和膠粉聚苯顆粒貼砌漿料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
檢驗項目
保溫漿料貼砌漿料
導熱系數W/(m:K)] ≤0.060≤0.080GB/T10294、《絕熱材
干表觀密度
180~250250~350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kg/m)
抗壓強度(MPa) ≥0.20≥0.30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
試驗方法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絕熱用(XPS)》GB/T10801.2
《硬質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測定》GB/T8810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
試驗方法
現行國家標準《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防護熱板法》
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熱流計法》GB/T10295
現行行業標準《膠粉聚材料》G/T158
現行行業標準《膠粉聚材料》G/T158
現行國家標準《絕熱用續表4.0.102
性能要求
檢驗項目
保溫漿料貼砌漿料
抗拉強度(MPa) ≥0.06≥0.12
軟化系數 ≥0.5≥0.6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
線性收縮率(%) ≤0.3≤0.3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
不低于燃燒性能等級B1級
與帶界面原強度 ≥0.12
砂漿的水浸水48h.≥0.06
拉伸粘泥砂漿干燥14d ≥0.10
結強度
MP)|與帶界面原強度 ≥0,10材料》G/T158
砂漿的浸水48h,
EPS板干燥14d ≥0.08
4.0.I1應根據基層墻體的類別選用不同類型的錨栓,錨栓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外墻保溫用錨栓》JG/366的規定。
4.0.12外保溫系統性能檢驗項目應為型式檢驗項目,型式檢驗報告有效期應為2年。
10試驗方法
A.6節
現行行業標準《膠粉聚材料》G/T158
現行行業標準《膠粉聚材料》G/T158
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A級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GB8624現行行業標準《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