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一)

華金盛保溫材料廠家

  前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建標[2006]77號)的要求,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進行了修訂。

  本規程共分為7章和3個附錄性文件: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性能要求;5.設計與施工;6.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7.工程驗收;附錄A.外墻外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性能試驗方法;附錄B.玻纖網耐堿性快速試驗方法;附錄C.現場試驗方法。

  本規程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外墻外保溫系統和主要組成材料性能要求,外墻外保溫工程設計與施工,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工程驗收,現場試驗方法。本規程增加了部分術語,外墻外保溫系統和材料防火性能要求及施工防火管理,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以及現場檢驗項目等內容。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本規程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程主編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目次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性能要求

  5 設計與施工

  5.1 設計

  5.2 施工

  6 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

  6.1 粘貼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

  6.2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外保溫系統

  6.3 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

  6.4 E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

  6.5 膠粉EPS顆粒漿料貼砌EPS板外保溫系統

  6.6 現場噴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溫系統

  6.7 保溫裝飾板外保溫系統

  7 工程驗收

  7.1 一般規定

  7.2 主控項目

  7.3 一般項目

  附錄A 外墻外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性能試驗方法

  附錄B 玻纖網耐堿性快速試驗方法

  附錄C 現場試驗方法

  本規程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條文說明

  1 總則

  1.0.1 為規范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要求,保證工程質量,做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制定本規程。

  【條文說明】外保溫工程在歐洲已有30多年以上的歷史,使用最多的是EPS板薄抹面外保溫系統。歐洲是世界上最早開展技術認定的地區,早在1979年,歐洲建筑技術鑒定聯合會(UEAtc)就已發布了EPS板薄抹面外保溫系統鑒定指南,并于1988年發布了新版。1992年又發布了具有無機抹面層的外保溫系統鑒定指南。在1988年和1992年指南的基礎上,歐洲技術認定組織(EOTA)于2000年發布了《有抹面復合外保溫系統歐洲技術認定指南》(EOTA ETAG 004)。該指南對外保溫系統的技術性能、試驗方法以及技術認定要求做了全面規定,是對外保溫系統進行技術認定的依據。歐洲是把外保溫系統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認定的,其中包括外保溫系統的構造和設計、施工要點,系統和組成材料性能及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等諸多方面。我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進行外保溫工程試點,首先用于工程的也是EPS板薄抹面外保溫系統。隨著北美和歐洲公司的進入,尤其是第一套外墻外保溫國家標準圖的出版發行,對外保溫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由于外保溫在建筑節能和室內環境舒適等方面的諸多優點,得到了優先重點發展和市場的認可。由于我國的外保溫技術開發起步較晚,外保溫系統還在不斷的發展完善中,外保溫工程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部分外保溫系統及材料防火性能較差,存在著火災隱患,在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階段發生了部分火災事故。另外在外保溫工程使用階段出現了保護層開裂、空鼓和脫落、個別工程出現外保溫系統被大風刮掉、雨水通過裂縫滲至外墻內表面等質量問題。這些問題若不及時加以解決,將會對我國日益發展的外保溫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并給外保溫工程留下安全隱患。

  制定本規程的目的,一是借鑒先進國家的成熟經驗指導我國外保溫技術的開發;二是控制和保證外保溫工程質量,促進外保溫行業健康發展。

  本規程給出了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性能要求,用于檢查各項性能的檢驗方法以及對于設計和施工的相應規定。

  本規程修訂時收入了7種外保溫系統,其它外保溫系統待工程應用較為成熟后再行增補。

  1.0.2 本規程適用于以混凝土或砌體為基層墻體的新建、擴建居住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包含2項內容。一是適用于新建和擴建居住建筑,二是適用于混凝土和砌體的基層墻體。

  本規程第6.3條和第6.4條所涉及的外保溫系統構造只適用于新建建筑。

  新建公共建筑外墻外保溫和既有建筑外墻節能改造的情況比較復雜,技術上主要涉及構造設計和基層處理等方面。既有建筑基層處理主要應注意墻體是否堅實,墻面抹灰層是否空鼓以及飾面磚、涂料飾面層處理等問題。

  1.0.3 外墻外保溫工程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條文說明】國家現行標準包括建筑防火、建筑工程抗震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

  2 術語

  2.0.1 外墻外保溫系統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

  由保溫層、防護層、固定材料(膠粘劑、輔助固定件等)構成,并固定在外墻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溫構造總稱,簡稱外保溫系統。

  【條文說明】從設計觀點來看,外保溫系統可按保溫材料與基層墻體連接的施工方法劃分如下:

  1.粘貼保溫板外保溫系統。

  系統可采用條式粘結或點框式粘結,必要時可輔以機械固定,但荷載完全由粘結層承受,機械固定在膠粘劑干燥前起穩定作用并作為臨時連接以防止脫落。保溫裝飾板系統歸于此類。

  2.現場抹灰成型外保溫系統。

  保溫材料采用現場抹灰成型的施工方式固定在基層墻體上。

  3.模板內置保溫板系統。

  保溫板置于模板內側,現場澆注混凝土基層墻體后,保溫板通過混凝土的粘結力以及部分連接件與基層墻體牢固固定。

  4.現場噴涂外保溫系統。

  保溫材料通過機械噴涂方式固定于基層墻體上。

  2.0.2 外墻外保溫工程 engineering of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將外保溫系統通過組合、組裝、施工或安裝,固定在外墻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構造,簡稱外保溫工程。

  2.0.3 外保溫復合墻體 wall composed with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由基層和外保溫系統組合而成的墻體。

  2.0.4 基層 substrate

  外保溫系統所依附的外墻。

  【條文說明】適合于外保溫系統的外墻一般由磚石(磚、砌塊、石材、…)或混凝土(現澆或預制板)構成。外墻本身應符合必要的結構性能要求(抵抗靜荷載和動荷載)和氣密性要求。

  2.0.5 保溫層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保溫材料組成,在外保溫系統中起保溫隔熱作用的構造層。

  2.0.6 抹面層 rendering coat

  抹在保溫層上,中間夾有增強網,保護保溫層并起防裂、防水、抗沖擊和防火作用的構造層。

  2.0.7 飾面層 finish coat

  外保溫系統的外裝飾構造層。

  2.0.8 防護層 protecting coat

  抹面層和飾面層的總稱。

  【條文說明】一般來說,防護層包括以下幾層:

  1.抹面層。直接抹在保溫材料或找平層材料上的涂層。增強網埋在其中,防護層的大部分性能都由它提供。

  2.增強層。埋在抹面層中用于提高其機械強度的玻纖網或金屬網。

  3.界面層。非常薄的涂層。有可能涂在抹面層上,作為涂飾面層的準備層。

  4.飾面層。最外層,其作用是保護系統免受外界因素破壞并起裝飾作用。

  2.0.9 防火構造 fireproof construction

  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墻面蔓延和提高外保溫系統防火性能作用的構造措施。

  2.0.10 防火隔離帶 fireproof isolation belt

  采用不燃保溫材料制成并具有一定寬度的、水平或垂直設置在可燃或難燃保溫材料外保溫工程中,用于阻止火災沿外墻面或在外保溫系統內部蔓延的防火構造。

  【條文說明】對于采用可燃或難燃材料作保溫層的外保溫系統,應采用一定的防火構造措施,以提高外保溫系統的防火性能,確保安全。如在保溫層上復合一定厚度的防護層,在門窗洞口上沿設置擋火梁,在樓層間外墻表面設置防火隔離帶等。

  2.0.11 模塑聚苯板 expanded polystyrene panel

  由可發性聚苯乙烯珠粒經加熱預發泡后在模具中加熱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閉孔結構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稱為EPS板。

  【條文說明】模塑聚苯板的使用溫度不宜超過75℃。

  2.0.12 擠塑聚苯板 extruded polystyrene panel

  以聚苯乙烯樹脂或其共聚物為主要成分,加入少量添加劑,通過加熱擠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閉孔結構的硬質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稱為XPS板。

  2.0.13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 mineral bin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granule insulating plaster

  由膠粉料和發泡聚苯乙烯顆粒集料組成,并且發泡聚苯乙烯顆粒體積比不小于80%的保溫灰漿,簡稱保溫漿料。

  2.0.14 膠粉EPS顆粒貼砌漿料 mineral bin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granule bonding plaster

  用于粘貼、砌筑和找平模塑聚苯板的膠粉EPS顆粒漿料,簡稱貼砌漿料。

  2.0.15 EPS鋼絲網架板 EPS board with metal network

  由EPS板內插腹絲,單面外側焊接鋼絲網構成的三維空間網架芯板。

  【條文說明】本規程涉及的EPS鋼絲網架板為腹絲穿透型EPS鋼絲網架板,用于有網現澆系統。

  2.0.16 硬泡聚氨酯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以異氰酸酯、多元醇(組合聚醚或聚酯)為主要原料,加入添加劑并按一定比例混合發泡成型的硬質泡沫塑料,通常稱為PUR。

  2.0.17 硬泡聚氨酯板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

  在工廠預制,以硬泡聚氨酯為芯材、雙面覆以面層的板材,通常稱為PUR板。

  【條文說明】硬泡聚氨酯按成型工藝分為以下兩種材料或成品,其應用特點是:

  1.噴涂硬泡聚氨酯。一項在現場成型保溫層的施工工藝,使用專用無氣高壓噴涂設備,按材料配合比,設計要求的厚度,在施工作業面上、細部構造等部位,連續地分多遍噴涂發泡聚氨酯,在基面上形成一層無接縫的殼體,即聚氨酯硬泡體。

  2.硬泡聚氨酯板。在工廠加工制作,在現場施工安裝的工藝,具有鋪設便利、快捷、功效高等優點。用于墻面時,除應使用膠粘劑粘貼外,還需在設計規定的部位采用錨栓固定,并采取防止抹面層出現裂縫等措施。

  2.0.18 保溫裝飾板 thermal insulation decorative board

  在工廠預制成型,由保溫材料、裝飾面板以及膠粘劑、連接件復合而成,具有保溫和裝飾功能的復合板材。

  2.0.19 膠粘劑 adhesive

  用于保溫板與基層之間粘結的聚合物水泥砂漿。

  2.0.20 界面砂漿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用以改善基層或保溫層表面粘結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漿。

  2.0.21 抹面膠漿 rendering coat mortar

  具有一定變形能力和良好粘結性能,與玻纖網共同組成抹面層的聚合物水泥砂漿或非水泥基聚合物砂漿。

  2.0.22 輔助固定件 auxiliary fastener

  用于將外保溫系統固定于基層上的專用固定件。

  【條文說明】常用于外保溫系統的輔助固定件包括各類錨栓等。

  3 基本規定

  3.0.1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適應基層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或空鼓。

  3.0.2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長期承受自重、風荷載和室外氣候的長期反復作用而不產生有害的變形和破壞。

  3.0.3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與基層墻體有可靠連接,避免在地震時脫落。

  3.0.4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墻面蔓延的能力。

  3.0.5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具有防止水滲透性能。

  3.0.6 外保溫復合墻體的保溫、隔熱和防潮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和國家現行相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

  【條文說明】3.0.1-3.0.6條對于外保溫工程或工程各部分的基本規定,編制時主要參考了歐洲技術認定組織(EOTA)《有抹面復合外保溫系統歐洲技術認定指南》EOTA ETAG 004,同時考慮了我國的實際情況。

  在EOTA ETAG 004中,依據建筑產品條令(CPD),將外保溫工程理解為“組合、組裝、施用或安裝于工程中的”產品,并應“具有能保證工程符合基本要求的特性”。因此,在得到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在一個經濟上合理的使用壽命期內,外保溫工程必須滿足以下6項基本要求:

  1 基本要求1:耐力學作用和穩定性

  工程非承重部分的耐力學作用和穩定性不在基本要求之內。但在基本要求-使用安全性中將涉及此問題。

  要保證上述要求得到滿足,應考慮正常使用條件下的耐機械應力性能。即:

  ——系統應設計成在由交通往來和正常使用造成的沖擊作用下仍能保持其特性。系統在一般事故或故意造成的意外沖擊的作用下應不會導致任何損壞。

  ——系統應能允許標準維修設備在其上支靠而不致造成抹面層的任何破裂或穿孔。

  2 基本要求2:火災情況下的安全性

  對復合外保溫系統的防火要求將依據法律、法規和適用于建筑物整體的行政規定而定。

  3 基本要求3:衛生、健康和環境

  (1)室內環境,潮濕

  因外墻與潮濕有關,以下兩點要求應該加以考慮。對此,復合外墻外保溫系統有著有利的影響。

  ——防止室外水分進入。

  外墻應不會為雨、雪所損壞,還應防止雨、雪滲入建筑物內部,并且不應將水分遷移至任何可能造成損壞的部位。

  ——防止內表面和間層結露。表面結露問題通常會因附加復合外保溫系統而得到緩解。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有害的間層結露不會出現在系統中。在室內水蒸氣產生率高的情況下,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系統受潮,如適當的產品設計和材料選取等。

  這就是說,對于基本要求3,對系統及其部件來說應評估下列產品特性:

  ——吸水性;

  ——不透水性;

  ——抗沖擊性;

  ——水蒸氣滲透性;

  ——熱工性能(包含于基本要求6)。

  (2)室外環境

  施工和工程建設中不得向周圍環境(空氣、土壤和水)釋放污染物。

  用于外墻的建筑材料向室外空氣、土壤和水中釋放的污染物比率應符合法律、法規和該地區行政管理條款的規定。

  4 基本要求4:使用安全性

  雖然復合外保溫系統不作為承重結構使用,但對其力學性能和穩定性仍然提出了要求。

  復合外保溫系統在由正常荷載,如自重、溫度、濕度和收縮以及主體結構位移和風力(吸力)等引起的聯合應力的作用下應能保持穩定。

  這就是說,對于基本要求4,對系統及其部件來說應評估下列產品特性:

  ——自重的作用

  系統應能承受自重而不產生有害變形。

  ——抵抗主體結構變形的能力

  主體結構的正常變形應不致造成系統中裂縫的形成或脫膠。復合外保溫系統應能抵抗由于溫度和應力變化而產生的變形(結構連接處除外,此處應采取專門措施)。

  ——負風壓吸力的作用

  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力學性能,使其能夠抵抗由風力造成的壓力、吸力和振動。而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

  5 基本要求5:隔聲

  隔聲要求并未提出,因為這些要求應由包括復合外保溫系統在內的整個墻體以及門窗和其他孔洞來滿足。

  6 基本要求6:節能和保溫

  整個墻體應滿足此項要求。復合外保溫系統改善了保溫性能并使減少采暖(冬季)和空調(夏季)能耗成為可能。因此,應評估由復合外保溫系統而附加的熱阻,使其可被引入國家能耗規范所要求的熱工計算中。

  輔助固定件可造成局部溫差。必須保證這種影響足夠小,小到不致影響保溫性能。

  為了確定復合外保溫系統對于墻體的保溫效能,應對有關部件的以下特性做出規定:

  ——導熱系數/熱阻,

  ——水蒸氣滲透性能(包含于基本要求3),

  ——吸水性(包含于基本要求3)。

  3.0.7 外墻外保溫工程各組成部分應具有物理-化學穩定性。所有組成材料應彼此相容并應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蟲害等)時,外墻外保溫工程還應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條文說明】本條涉及工程的預期耐久性和使用性能。在EOTA ETAG 004中,除提出系統在所經受的各種作用下,在系統壽命期內,應滿足以上6項基本要求外,還對外保溫工程耐久性和使用性能作了以下規定:

  1 系統耐久性

  復合外保溫系統在溫度、濕度和收縮的作用下應是穩定的。

  無論高溫還是低溫都將產生一種破壞性的或不可逆的變形作用。表面溫度的變化,例如在經受長時間太陽照射之后突然降雨所造成的溫度急劇下降或陽光照射部位與陰影部位之間的溫差,不應引起任何破壞。

  此外,應采取措施防止在結構變形縫和立面構件由不同材料構成的部位(例如與窗的連接處)有裂縫形成。

  2 部件耐久性

  在正常使用條件和為保持系統質量而進行的正常維修下,所有部件在系統整個使用壽命期內均應保持其特性。這就要求符合以下幾點:

  ——所有部件都應表現出化學-物理穩定性。如果并不是完全知道,至少也應是有理由可預見的。在相互接觸的材料之間出現反應的情況下,這些反應應該是緩慢進行的。

  ——所有材料應是天然耐腐蝕或者是被處理成耐腐蝕的。這涉及玻纖網耐堿性,金屬網、金屬固定件鍍鋅或涂防銹漆等防銹處理。

  ——所有材料應是彼此相容的。

  彼此相容是要求外保溫系統中任何一種組成材料應與其他所有組成材料相容。這就是說,膠粘劑、抹面材料、飾面材料、密封材料和附件等應與EPS板、XPS板、PUR板、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等保溫材料相容并且各種材料之間都應相容。

  鼠類、昆蟲(如白蟻),甚至菜園中的肉蟲都可能會咬食泡沫塑料保溫板。在有白蟻等蟲害的地區,應做好防蟲害構造設計。

  3.0.8 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外墻外保溫工程的使用年限不應少于25年。

  【條文說明】使用年限的含義是,當預期使用年限到期后,外保溫工程性能仍能符合本規程規定。

  正常維護包括局部修補和飾面層維修兩部分。對局部破壞應及時修補。對于不可觸及的墻面,飾面層正常維修周期應不小于5年。

  使用年限不少于25年的規定是依據EOTA ETAG 004做出的。EOTA ETAG 004中所涉及的規定是建立在當前技術狀況及現有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之上的,是在試驗室試驗以及與試驗性建筑對比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的。

  3.0.9 本規程檢測數據的判定采用國家現行標準《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中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

  4 性能要求

  4.0.1 應按本規程附錄A第A.2節規定對外墻外保溫系統進行耐候性檢驗。外墻外保溫系統經耐候性試驗后,不得出現空鼓、剝落或脫落等破壞,不得產生滲水裂縫;拉伸粘結強度應符合表4.0.1規定。

  表4.0.1 耐候性試驗后外墻外保溫系統拉伸粘結強度性能要求

  【條文說明】本章涉及為滿足第3章對外保溫工程的基本規定而需要對外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進行檢驗的項目及性能要求,編制時主要參考了EOTA ETAG 004。

  EOTA ETAG 004中所涉及的規定、試驗和評審方法是在假定復合外保溫系統的使用壽命至少為25年的基礎上制定出的。這些規定是建立在當前技術狀況及現有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之上的。這些規定不能被看作為生產者或批準機構對25年使用壽命給予的擔保。

  這些表述只能被看作為一種方法,使規定者按預期的、經濟合理的工程使用壽命來為復合外保溫系統選擇適當的技術指標。

  外保溫工程在實際使用中會受到相當大的熱應力作用,這種熱應力主要表現在防護層上。由于外保溫系統的隔熱性能好,其防護層溫度在夏季可高達80℃。夏季持續晴天后突降暴雨所引起的表面溫度變化可達50℃之多。夏季的高溫還會加速防護層的老化。防護層中的某些有機粘結材料會由于紫外線輻射、空氣中的氧氣和水分的作用而遭到破壞。

  外保溫工程至少應在25年內保持完好,這就要求它能夠經受住周期性熱濕和熱冷氣候條件的長期作用。耐候性試驗模擬夏季墻面經高溫日曬后突降暴雨和冬季晝夜溫度的反復作用,是對大尺寸的外保溫墻體進行的加速氣候老化試驗,是檢驗和評價外保溫系統質量的最重要的試驗項目。耐候性試驗與實際工程有著很好的相關性,能很好地反應實際外保溫工程的耐候性能。根據法國CSTB的試驗,從在嚴酷氣候條件下經過了幾年考驗的外保溫系統的實際性能變化與試驗室耐候性試驗的對比來看,為了確保外保溫系統在規定使用年限內的可靠性,耐候性試驗是十分必要的。

  耐候性試驗條件的組合是十分嚴厲的。通過該試驗,不僅可檢驗外保溫系統的長期耐候性能,而且還可對設計、施工和材料性能進行綜合檢驗。如果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設計不合理或施工質量不好,都不可能經受住這樣的考驗。

  以前,對于一種新材料或新構造系統,往往是通過搞試點建筑的方法進行考驗。一般認為經過一個冬季和夏季不出現問題,即可通過鑒定。外保溫系統至少應在25年使用期內保持完好,這就要求系統能夠經受住周期性熱濕和熱冷氣候條件的長期作用。通過搞試點建筑的方法難以在短期內判斷外保溫系統是否滿足長期使用要求。

  通過檢驗各系統的拉伸粘結強度可檢驗系統各構造層之間的粘結強度以及保溫層的抗拉強度,這樣就不必單獨對每層材料進行檢驗,其中保溫裝飾板系統的保溫層即為保溫板。

  4.0.2 外墻外保溫系統其它性能應符合表4.0.2規定。

  表4.0.2 外墻外保溫系統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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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當需要檢驗外墻外保溫系統抗風荷載性能時,性能指標和試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條文說明】對于性能要求,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以數值、特性等形式進行規定。有些性能如熱阻、防護層水蒸氣滲透阻和保溫材料水蒸氣滲透系數等,外保溫系統供應商應提供檢測數據,由設計人員分別按照《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75和《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等相關標準計算確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外保溫系統抗沖擊性、外保溫系統吸水量、抹面層不透水性和防護層水蒸氣滲透阻等幾項性能都與抹面層有關。厚的抹面層抗沖擊性和不透水性好,薄的抹面層水蒸氣滲透阻小,但抹面層過薄又會導致不透水性和防火性能差。

  門窗洞口周邊和四角增鋪加強網可以提高抗沖擊性。門窗洞口四角為應力集中部位,增鋪加強網還可以提高抗裂性。為達到10J抗沖擊要求,建筑物首層以及門窗口等易受撞擊部位一般需增鋪加強網。

  外保溫系統耐凍融性能與系統吸水量有關。不是以純聚合物為粘結基料的飾面層有一定的吸水量。因此規定當飾面層材料不是以純聚合物為粘結基料的材料時,試樣應包含飾面層。當采用以純聚合物為粘結基料的材料作飾面涂層時,應對含飾面層和不含飾面層的兩種試樣分別進行試驗。一些外保溫廠家在做飾面涂層前,先在抹面層上刮膩子。耐凍融試驗表明,飾面涂層起鼓、脫落,大都由膩子層破壞而引起。

  外保溫復合墻體熱阻規定用GB/T13475《建筑構件穩態熱傳遞性質的測定 標定和防護熱箱法》檢驗外保溫系統熱阻,可以檢驗系統包括熱橋在內的平均熱阻。粘貼保溫板系統、保溫裝飾板系統和無網現澆系統熱橋影響主要來自保溫板拼縫,對于螺釘為鍍鋅碳素鋼或不銹鋼,螺釘直徑不大于6mm,套筒為塑料的錨栓,當每平方米數量不超過10個時可不計熱橋影響。保溫漿料系統、有網現澆系統、貼砌系統和PUR噴涂系統熱橋影響主要來自金屬拉結件和鋼絲網架。無網現澆系統若預埋金屬錨栓或鋼筋拉結件時,熱橋影響比較明顯。

  關于抗風荷載性能,有關說明如下:

  外保溫系統在基層上的固定穩定性判定方法(EOTA ETAG004 6.1.4 Safety in use)中:

  6.1.4.1 對于建筑物高度在100m以下的純粘結固定外保溫系統,當滿足6.1.4.1.1-6.1.4.1.3中最低要求時,可判定為符合風荷載要求,不需要再進行其他評定。

  6.1.4.1.1 抹面膠漿與保溫板的拉伸粘結強度不小于0.08MPa或保溫板破壞。

  3種試驗條件:

 ?、倌秃蛐栽囼烉B護條件下干燥28天

 ?、谀秃蛐栽囼灪?/p>

 ?、蹆鋈谠囼灪?/p>

  6.1.4.1.2 粘結劑與基層的拉伸粘結強度

  不小于0.08MPa(浸水48h,取出后干燥2h)

  不小于0.25MPa(浸水48h,取出后干燥7d)

  6.1.4.1.3 粘結劑與保溫板的拉伸粘結強度(B)

  不小于0.03MPa或保溫板破壞(浸水48h,取出后干燥2h)

  不小于0.08MPa或保溫板破壞(浸水48h,取出后干燥7d)

  最小粘貼面積S(%)按下式計算,并且最小應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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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保溫系統在基層墻體上的固定穩定性檢驗方法

  (EOTA ETAG004 6.1.4 Safety in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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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表可以看出,只有對于未知保溫材料才要求做動態風荷載試驗。

  4.0.3 應按本規程附錄A第A.7節規定對膠粘劑進行拉伸粘結強度檢驗。膠粘劑拉伸粘結強度應符合表4.0.3規定。

  表4.0.3 膠粘劑拉伸粘結強度性能要求

  【條文說明】膠粘劑的性能關鍵是與保溫板的附著力,因此規定破壞部位應位于保溫板內。膠粘劑的拉伸粘結強度并不是越高越好,指標過高可能會造成浪費。

  4.0.4 應按本規程附錄A第A.7節規定對抹面膠漿進行拉伸粘結強度檢驗。抹面膠漿拉伸粘結強度應符合表4.0.4規定。

  表4.0.4 抹面膠漿拉伸粘結強度性能要求

  【條文說明】許多廠家同時用膠粘劑作為抹面膠漿使用,粘結強度指標過高還會增大抹面層的水蒸氣滲透阻,不利于墻體中水分的排出。

  4.0.5 應按《增強制品試驗方法 第3部分:單位面積質量的測定》GB/T9914.3規定對玻纖網進行單位面積質量檢驗,應按《玻璃纖維網布耐堿性試驗方法 氫氧化鈉溶液浸泡法》GB/T20102規定對玻纖網進行耐堿性檢驗。玻纖網單位面積質量、耐堿拉伸斷裂強力和耐堿拉伸斷裂強力保留率應符合表4.0.5規定。

  表4.0.5 玻纖網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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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玻纖網單位面積質量、耐堿拉伸斷裂強力和斷裂強力保留率,對玻纖網的材料成分未做規定。本條規定主要參考了歐洲、德國和美國的相關標準。

  4.0.6 外墻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性能應符合表4.0.6規定。

  表4.0.6-1 保溫板性能要求

  注:不帶表皮的XPS板性能指標按相關規定取值。

  表4.0.6-2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和膠粉EPS顆粒貼砌漿料性能要求

  表4.0.6-3 保溫裝飾板性能要求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外保溫系統其他主要組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對于EPS板、XPS板和PUR板的性能要求,保溫漿料和貼砌漿料的性能要求,以及保溫裝飾板的性能要求,主要參考了其他相關標準。本條中保溫裝飾板的非金屬面板不包含塑料面板。

  4.0.7 本章所規定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性能檢驗項目應為型式檢驗項目,型式檢驗報告有效期為2年。

  5 設計與施工

  5.1 設計

  5.1.1 外保溫工程設計應選用適宜的外保溫系統,不得更改系統構造和組成材料。

  【條文說明】本規程中將外保溫系統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外保溫系統的設計和安裝是遵照系統供應原則的設計和安裝說明進行的。整套組成材料都由系統供應商提供,系統供應商最終對整套組成材料負責。系統供應商應對外保溫系統的所有組成部分做出規定。

  本規程中的7種外保溫系統,每種外保溫系統都是一個完整的整體,都有其特定的組成材料和系統構造。

  5.1.2 外保溫工程的熱工和節能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保溫層內表面溫度應高于0℃;

  2 外保溫系統應包覆門窗框外側洞口、女兒墻、封閉陽臺以及出挑構件等熱橋部位;

  3 貼砌系統的平均熱阻應考慮砌縫的影響;保溫裝飾板系統的平均熱阻應考慮板縫和輔助固定件的影響。

  【條文說明】要求基層外表面溫度高于0℃,目的是保證基層和膠粘劑不受凍融破壞。當外保溫系統中采用金屬輔助固定件和承托件時,應考慮它們的熱橋影響,需做修正。

  5.1.3 采用可燃或難燃保溫材料的薄抹灰外保溫系統,首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其它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mm且不宜大于6mm。厚抹灰外保溫系統的抹面層應均勻平整且厚度不宜大于25mm。

  【條文說明】針對采用可燃或難燃保溫材料的薄抹灰外保溫系統,根據國際國內實驗數據統計結果,對其防護層厚度提出相應要求,以增強薄抹灰外保溫系統整體的防火性能。

  5.1.4 外保溫工程水平或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應做防水處理;門窗洞口與門窗交接處、首層與其它層交接處、外墻與屋頂交接處應做好密封和防水構造設計,確保水不會滲入保溫層及基層,重要節點部位應有詳圖。穿過外保溫系統安裝的設備、穿墻管線或支架等應固定在基層上,并應做密封和防水設計?;鶎訅w變形縫處應做好防水和保溫構造處理。

  【條文說明】密封和防水構造設計包括變形縫的設置、變形縫的構造設計以及系統的起端和終端的包邊等。

  需設置變形縫的部位有:

  1 基層結構設有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處;

  2 預制墻板相接處;

  3 外保溫系統與不同材料相接處;

  4 基層材料改變處;

  5 結構可能產生較大位移的部位,例如建筑體型突變或結構體系變化處。

  6 經計算需設置變形縫處。

  外保溫系統的起端和終端包括以下部位:

  1 門窗周邊;

  2 穿墻管線洞口;

  3 檐口、女兒墻、勒腳、陽臺、雨蓬等盡端;

  4 變形縫及基層不同構造、不同材料結合處。

  外保溫系統構造做法是針對豎直墻面和不受雨淋的水平或傾斜的表面的。對于水平或傾斜的出挑部位,表面應增設防水層。水平或傾斜的出挑部位包括窗臺、女兒墻、陽臺、雨蓬等,這些部位有可能出現積水、積雪情況。

  勒腳部位的構造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當建筑物地面以下有保溫要求時,地面以下及地面以上的300-600mm高度應采用密度為30kg/m3的EPS板或其他防水性能好的保溫材料如XPS進行保溫處理,并應使用具有防水功能的膠粘劑全面積粘貼于基層墻體表面,防護層也應具有防水功能。地面以下部分的系統還應避免受到凍土壓力的影響,系統表面宜有防側壓保護。當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無保溫要求時,系統起始高度應位于首層樓板以下500-800mm處,以避免出現熱橋。

  門窗洞口部位的構造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1 門窗洞口四側應進行保溫處理,保溫厚度不應小于20mm。門窗側邊保溫宜覆蓋一部分門窗框,以避免出現熱橋。

  2 門窗四側保溫板與門窗框之間應進行柔性防水密封處理。一般的處理方法是在完成后的系統與門窗框接縫處使用建筑密封膏進行防水密封,國外更好的處理方法是在保溫板粘貼時就在保溫板與門窗框接縫間壓入PU防水膨脹密封條,或內置膨脹密封條和網格布的專用自粘型PVC收邊條。這種膨脹密封條具有自膨脹作用,不僅可填充縫隙并具有600PA的抗雨水壓力,還可吸收2-4mm的系統變形,并且不暴露于空氣中,不會產生老化,故其防水、防裂作用大大優于建筑密封膏,并可與系統同壽命。

  窗臺部位宜設置金屬板或混凝土板、石材等壓頂板。壓頂板宜伸出系統表面30-50mm,并應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及滴水構造。窗臺板兩側宜有擋水邊設計,窗臺板的安裝高度應低于窗框的泄水孔,其安裝邊與窗框之間的接縫應有柔性防水密封處理。窗臺保溫應有防止踩踏破壞的加強措施??刹捎?0kg/m3的EPS板或XPS板作為窗臺保溫板。

  女兒墻構造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女兒墻內外均應進行保溫處理,內側保溫應與屋頂保溫做好銜接。如果女兒墻高度小于500mm,女兒墻頂部也應進行保溫處理。

  2 女兒墻頂部宜采用金屬板或混凝土板作壓頂,壓頂應有不小于5%的向內的排水坡度,壓頂板宜分別挑出女兒墻里外各30-50mm,并有滴水構造。

  3 女兒墻頂面及內側面墻體表面宜做防水抹灰,且與屋面防水層作好銜接。

  4 系統與女兒墻壓頂之間的接縫應做好柔性防水密封,一般的方法是在系統完成后在接縫部位采用建筑密封膏進行密封,更好的方法是在粘貼保溫板時在接縫內壓入防水膨脹密封條。

  5 女兒墻上的避雷針不宜設計為明針。女兒墻頂部的金屬安裝件或預埋件均應進行防銹及防水密封處理。

  6 天溝應做好防水處理并定期檢修,防止雨水從天溝及屋頂排水系統進入系統與基層墻面之間。

  外保溫系統不應覆蓋墻身變形縫,但系統應做好變形縫的防水密封處理。較寬的變形縫可安裝專用蓋縫鋁板。寬度不大于30mm的墻身變形縫可填充專門的構造縫膨脹密封條或密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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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墻身支架、穿墻管道等構件或設施設備安裝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安裝在外墻上的設備、管道、裝飾線腳或外遮陽產品、空調室外機托架等構件應固定于基層墻體上,并預留外保溫系統的厚度。保溫系統與構件之間應做好防水密封(外涂建筑密封膏或內置膨脹密封條)。

  2 各種穿墻電線、管道應采用PVC預埋套管,套管應伸出墻面相當于系統的厚度,并往外有向下的傾斜,保溫系統與穿墻管道之間應進行防水密封處理((外涂建筑密封膏或內置膨脹密封條)。

  3 當必須在已做好的系統上打洞后安裝設備設施等構件時,應與外保溫系統供應商事先確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對保溫系統與套管或構件之間做好防水密封修復。

  5.1.5 外保溫工程應做好系統的起端、終端以及檐口、勒腳處的翻包或包邊處理。裝飾縫、門窗四角和陰陽角等處應設置局部增強網。網格布搭接長度不應小于20mm。

  【條文說明】門窗洞口四個側邊的外轉角應采用包角條或雙包網的方式進行防撞加強處理,并在洞口四角粘貼200×300mm的網格布進行防裂增強處理。

  墻身陰陽角均應進行增強處理,構造應滿足以下要求:陰角可以網格布雙包的方式。

  陽角也可使用網格布雙包的方式,或使用自帶網格布的PVC或鋁合金包角條/件。

  5.1.6 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宜采用有一定透汽性能的淺色涂料、飾面砂漿等輕質材料。確需采用飾面磚時,應依據相關標準制定專項技術方案和驗收方法,組織專題論證。

  【條文說明】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宜優先采用涂料飾面。由于外墻外保溫系統粘貼飾面磚的理論研究比較缺乏、試驗方法尚未確定,一般情況下外墻外保溫系統飾面層不宜采用飾面磚。對于粘貼飾面磚的工程,應制定專項技術方案并組織專門論證,技術方案應符合相關標準,確定驗收方法后實施。粘貼飾面磚的專項技術方案應包括飾面磚外墻外保溫系統設計、施工、驗收、高度限制等內容,同時提出對飾面磚質量、面積、厚度、縫寬和配套材料要求,還應做同等條件下基層墻體粘貼飾面磚的現場拉拔試驗等。

  5.1.7 符合本規程規定的外保溫系統,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5.1.8 當薄抹灰外保溫系統采用燃燒性能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應在外保溫系統中每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防火隔離帶的設計與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289的規定。

  【條文說明】防火隔離帶在外保溫系統發生火災時應能有效阻隔火勢的蔓延。同時防火隔離帶應與基層墻體全面積粘貼,其熱工性能計算應保證不出現結露,并與外保溫系統相容。

  5.2 施工

  5.2.1 除采用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和E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外,外保溫工程的施工應在基層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進行。

  【條文說明】外保溫工程(尤其對于薄抹面層外保溫系統)抹面層和飾面層尺寸偏差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因此,基層的尺寸偏差必須合格。

  5.2.2 除采用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和E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外,外保溫工程施工前,外門窗洞口應通過驗收,洞口尺寸、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要求,門窗框或輔框應安裝完畢。伸出墻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種進戶管線和空調器等的預埋件、聯結件應安裝完畢,并按外保溫系統厚度留出間隙。

  5.2.3 外保溫工程的施工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技術交底,施工人員應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

  【條文說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規定,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

  施工方案中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 施工工序及施工間隔時間;

  為使材料有時間充分硬化,需規定保溫層、抹面層和飾面層各層施工的間隔時間。

  2 施工機具;

  3 基層處理;

  4 環境溫度和養護條件要求;

  5 施工方法;

  6 材料用量;

  7 各工序施工質量要求;

  8 成品保護。

  此外,專項施工方案中應包括施工階段的防火組織與管理方面的內容和措施。

  5.2.4 保溫層施工前,應進行基層處理?;鶎討獫崈?、堅實、平整,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或《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的要求。

  【條文說明】平整度對外保溫系統的施工質量影響較大。

  5.2.5 當基層墻面需要進行界面處理時,宜使用水泥基界面砂漿。

  5.2.6 對于采用粘貼固定的外保溫系統,施工前應按本規程附錄C第C.1節規定做基層與膠粘劑的拉伸粘結強度檢驗,粘結強度應不低于0.3MPa,并且粘結界面脫開面積應不大于50%。

  5.2.7 粘貼保溫板系統中的保溫材料施工上墻后應及時做抹面層。

  【條文說明】部分有機保溫材料在表面裸露的情況下極易因陽光直射和風化作用而表面粉化,因此應及時做抹面層進行保護。同時,在有機保溫材料表面及時做抹面層也有利于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

  當薄抹灰外保溫系統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首層與其他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首層與其它層保溫材料厚度一致時,先將首層和其它層抹面層厚度抹至其它層設計厚度,再將首層抹面層厚度抹至首層設計厚度。

  2 當首層與其它層保溫材料厚度不一致時,先將首層抹面層厚度抹至其它層保溫層設計厚度,再將首層和其它層抹面層厚度抹至其它層設計厚度。

  5.2.8 外保溫工程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外保溫工程施工現場不應有高溫或明火作業。

  2 在外保溫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按相關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消防措施作出明確規定。

  3 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4 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未做抹面層的可燃、難燃保溫材料高度不宜超過3層。

  5 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現場存放、運輸、施工應符合消防有關規定。

  【條文說明】通過對外保溫工程發生火災原因分析得知,大部分案例都發生在施工階段,主要為施工現場防火管理不嚴所致。因此,必須按照我國設計和施工規范對施工現場可燃、難燃保溫材料防火的規定,制定可靠措施,確保防火安全。

  施工現場防火措施可參考以下做法:

  1 可燃、難燃保溫材料進場后,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

  2 幕墻等構造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后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

  3 不得直接在可燃、難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4 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難燃保溫材料時,應采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

  5 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采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6 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7 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2.9 外保溫工程施工期間以及完工后24h內,基層及環境空氣溫度不應低于5℃。夏季應避免陽光暴曬。在5級以上大風天氣和雨天不得施工。

  【條文說明】在高濕度和低溫天氣下,防護層和保溫漿料干燥過程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新抹面層表面看似硬化和干燥,但往往仍需要采取保護措施使其在整個厚度內充分硬化,特別是在凍結溫度、雨、雪或其他有害氣候條件很有可能出現的情況下。

  5℃以下的溫度可能由于減緩或停止丙烯酸聚合物成膜而妨礙涂層的適當養護。由寒冷氣候造成的傷害短期內往往不易被發現,但是長久以后就會出現涂層開裂、破碎或分離。

  像過分寒冷一樣,突然降溫可影響涂層的養護,其影響很快就會表現出來。突然降雨可將未經養護的新抹涂料直接從墻上沖掉。在情況允許時,可采取遮陽、防雨和防風措施。例如搭帳篷和用防雨帆布遮蓋。為保持適當的養護溫度,可能不得不采取輔助采暖措施。

  5.2.10 外保溫工程完工后應做好成品保護。

  【條文說明】外保溫施工各分項工程和子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成品保護包含以下內容:

  1 防止施工污染;

  2 吊運物品或拆腳手架時防止撞擊墻面;

  3 防止踩踏窗口;

  4 對碰撞壞的墻面及時修補。

  6 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

  6.1 粘貼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

  6.1.1 粘貼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以下簡稱粘貼保溫板系統)由粘結層、保溫層、抹面層和飾面層構成。粘結層材料為膠粘劑,保溫層材料為EPS板、XPS板和PUR板,抹面層材料為抹面膠漿,抹面膠漿中滿鋪玻纖網,飾面層可為涂料或飾面砂漿。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粘貼保溫板薄抹灰系統的構造。本條中規定的保溫層為EPS板、XPS板和PUR板,固定方式為粘結固定,飾面層為涂料飾面層或輕質飾面砂漿。歐洲使用最久的EPS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實際工程將近40年,并且在試驗室試驗與試驗性建筑對比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了標準和規定了成套檢驗方法。工程實踐證實,EPS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使用年限可超過25年。

  玻纖網宜位于抹面層靠外側1/3處,在施工過程中應搭接100mm。

  6.1.2 保溫板采用膠粘劑固定在基層上,保溫板與基層墻體的有效粘貼面積不得小于保溫板面積的40%,必要時可使用錨栓輔助固定(圖6.1.2)。

  1-基層;2-膠粘劑;3-保溫板;4-抹面膠漿復合玻纖網;5-飾面層;6-輔助固定件

  【條文說明】膠粘劑涂抹在保溫板表面可保證粘接可靠。本條規定涂抹膠粘劑的面積不得小于40%,主要考慮了風荷載、安全系數以及現場施工的不確定性,其中40%指的是有效粘貼面積。

  6.1.3 粘貼保溫板系統的基層表面應清潔,無油污、脫模劑等妨礙粘結的附著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應剔除并找平。粘貼保溫板系統需要做找平層時,找平層應與墻體粘結牢固,不得有脫層、空鼓、裂縫、粉化、起皮、爆灰等現象。

  6.1.4受負風壓作用較大的部位宜采用錨栓輔助固定。

  【條文說明】錨栓主要用于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對確保系統的安全性起一定的輔助作用。因此膠粘劑應承受系統全部荷載,不能因使用錨栓就放寬對粘結固定性能的要求。

  6.1.5 保溫板寬度不宜大于12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mm。

  【條文說明】保溫板尺寸過大時,可能因基層和板材的不平整而導致虛粘以及表面平整度不易調整等施工問題。

  6.1.6 保溫板應按順砌方式粘貼,豎縫應逐行錯縫。保溫板應粘貼牢固,不得有松動。

  6.1.7 保溫板表面如使用界面砂漿時,宜使用水泥基界面砂漿。

  6.1.8 墻角處保溫板應交錯互鎖(圖6.1.8-1)。門窗洞口四角處保溫板不得拼接,應采用整塊保溫板切割成形,保溫板接縫應離開角部至少200mm(圖6.1.8-2)。

  【條文說明】門窗洞口四角是應力集中部位,規定門窗洞口四角處保溫板不得拼接,應采用整塊保溫板切割成形是為了避免因板縫而產生裂縫。

  6.1.9 必要時可設置抗裂分隔縫。

  圖6.1.8-1 保溫板排板圖

  圖6.1.8-2 門窗洞口保溫板排列

  【條文說明】是否需要設分隔縫與外保溫系統所使用的材料性能、基層墻體構造以及外保溫系統設計等因素有關,一般由系統供應商根據所提供產品的性能來確定是否設分隔縫。

  6.2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外保溫系統

  6.2.1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外保溫系統(以下簡稱保溫漿料系統)由界面層、保溫層、抹面層和飾面層構成。界面層材料為界面砂漿;保溫層材料為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經現場拌和均勻后抹在基層上;抹面層材料為抹面膠漿,抹面膠漿中滿鋪玻纖網;飾面層可為涂料或飾面砂漿。

  圖6.2.1 保溫漿料系統

  1-基層;2-界面砂漿;3-保溫漿料;4-抹面膠漿復合玻纖網;5-飾面層

  【條文說明】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外保溫系統以涂料做飾面層時由界面層、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保溫層、抗裂砂漿薄抹面層和飾面層組成。

  界面層由界面砂漿構成,可增強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與基層墻體的粘結力。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由膠粉料和EPS顆粒組成,膠粉料由無機膠凝材料與各種外加劑在工廠采用預混合干拌技術制成。施工時加水攪拌均勻,涂抹或噴涂在基層墻面上形成保溫層。

  抹面膠漿薄抹面層由抗裂砂漿和玻纖網構成,用以提高防護層的機械強度和抗裂性。

  飾面層能夠滿足一定變形而保持不開裂。

  6.2.2 基層表面應清潔,無油污和脫模劑等妨礙粘結的附著物,空鼓、疏松部位應剔除。

  6.2.3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保溫層設計厚度不宜超過100mm。

  6.2.4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宜分遍抹灰,每遍間隔時間應在24h以上,每遍厚度不宜超過20mm。第一遍抹灰應壓實,最后一遍應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6.2.5 必要時可設置抗裂分隔縫。

  未 完

  因微信文章字數限制,請繼續瀏覽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二)。

標簽: 外保溫   性能   系統   部位   外墻外保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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