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新鄉保溫材料于20世紀40年代起源于歐洲,最初用于彌補墻體裂縫,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又發現這種復合墻體材料具有良好的新鄉保溫隔熱性能,節約了能耗。
隨后,美國于60年代引入了此類產品,并結合該國的具體氣候環境特點進行了改革創新,做了大量的基礎研究工作。20世紀70年代后,亞洲、歐洲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也普遍重視起建筑材料的研制與應用,并對建筑材料和新鄉保溫材料進行了標識管理,強制建筑業在新建建筑中執行節能標準,其中外墻新鄉保溫節能標準的制定是目前各國在制定節能政策時的重中之重。
新鄉保溫材料在建筑領域的發展趨勢
我國建筑節能行業自上世紀以來走過了一條曲折反復的發展之路。在20世紀80-90年代加氣混凝土、空心砌塊等自新鄉保溫墻體材料開始投入大量使用。為了降低建筑外墻能耗,1995年和2000年分別制定的建筑節能“九五”和“十五”規劃,對建筑節能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都做出了部署。2011年3月14日我國公安部第“65號文件”中指示:將民用建筑外新鄉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民用建筑外新鄉保溫材料必須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在這樣一系列的節能政策、法規、標準和強制性條文的指導下,我國住宅建設的節能工作不斷深入,節能標準不斷提高,引進開發了許多新型的節能技術和材料,在住宅建筑中大力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