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規定適用于保溫板粘貼分項工程驗收。飾面層的質量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驗收規范》(GB50201-2001) 有關分項工程的驗收規定執行。
2、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保溫板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材料產品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紀錄和復驗報告;
(3)保溫板樣板件的粘貼強度檢測報告;
(4)隱蔽工程驗收報告;
(5)施工紀錄、質量檢驗評定紀錄。
3、保溫板粘貼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粘結用水泥的凝結時間、安裝性和抗壓強度;
(2)保溫板的吸水量、抗凍性和抗沖擊性能;
4、保溫板粘貼工程應對以下隱蔽項目進行驗收:
(1)基層處理;
(2)板與基層的粘結點及粘結面積;
(3)錨固件安裝;
5、保溫板粘貼前和施工過程中,均應在相同基層上做樣板件,并對樣板件的保溫板的粘結強度進行檢驗,其檢驗方法應參照《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110-1997)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