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編制組成立,并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修訂工作會議。中國建筑防水協會秘書長朱冬青、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蘇州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志遠、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蘇州防水研究院副院長瞿建民等行業領導,以及主編單位邀請的部分骨干企業代表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由中國建筑防水協會副秘書長尚華勝主持。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委托開展〈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修訂的函》(工原函[2019]106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防水協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修訂《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修訂后名稱為《建筑防水卷材行業規范條件》。
中國建筑防水協會秘書長朱冬青代表主編單位致辭,他介紹了當前建筑防水行業面臨的形勢,特別是在國家簡政放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逐步取消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修訂將有利于實現生產許可證取消后的行業平穩經營,同時還能起到調整行業結構、規范行業生產經營秩序、提升行業產品質量、促進提升行業集中度等作用,最終促進行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尚華勝代表編制組介紹了《建筑防水卷材行業規范條件》制定的目的和意義、前期準備工作、編制的原則、主要內容等。本次修訂的原則是保持原文件的結構框架不變,細化生產線規模、生產技術裝備條件、增加部分管理職責、進一步細化節能環保等內容。
隨后,編制組全體成員認真討論了《建筑防水卷材行業規范條件》編寫框架,對涉及的生產經營設施、生產線產能、基本生產設備要求、實驗室要求和一些監管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討論后,根據會議討論結果提出了第一次工作會后的分工和進度要求。根據進度計劃要求,《建筑防水卷材行業規范條件》將于今年6月底完成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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