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了京(通)質監罰字[2017]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生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遭到了行政處罰。
據決定書顯示,北京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200mm×600mm×570mm,X150,有表皮有凹槽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在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7年2季度組織的隔聲和隔熱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樣品經國家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抽樣檢驗,絕熱性能不符合GB/T10801.2-2002《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X150產品標準要求,依據《2017年北京市隔聲和隔熱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方案》,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北京市通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調查,確認該公司生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共60.48平方米,規格型號為1200mm×600mm×70mm,X150,有表皮凹槽,生產成本是每平方米20元,銷售價是每平方米22元,貨值金額共計1330.56元,抽樣人員抽樣時抽取2.88平方米進行檢測,其中1.44平方米為檢測備樣,余下57.60平方米未銷售。
北京市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產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北京市通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不合格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沒收違法生產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59.04平方米(含備樣),并處以違法生產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貨值金額1330.56元的60%的罰款即798.34元。
公開資料顯示,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注冊資本1150萬元,法定代表人黃占峰,所在地址為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齊善莊村委會東500米,是一家主要經營建材銷售、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等的有限責任公司。
標簽: 聚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