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發的《上海市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簡化審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中獲悉,自8月1日起,對由省級發證的建筑防水卷材等17類產品試行簡化審批程序改革。在審批發證前,不再實施對企業產品的抽樣、封存和檢驗,由企業在申請時自行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
自8月1日起,對由省級發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電線電纜、耐火材料、建筑鋼管腳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機動車輛制動液、人造板、化肥、砂輪、飼料粉碎機械、建筑卷揚機、鋼絲繩、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預應力混凝土枕、救生設備17類產品試行簡化審批程序改革。
此次改革主要是在審批發證前,不再實施對企業產品的抽樣、封存和檢驗,由企業在申請時自行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同時,簡化申請審批程序,按照審批流程最優、取證時限最短的生產許可證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方便企業申報。實行申報材料“一單一書一照”制。對企業申報材料符合性、完備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即審批發證。推行生產許可電子證書,向企業頒發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證書,企業可以自行打印電子證書,也可以根據需要申請頒發紙制證書。通過簡化審批程序取證的企業,行政審批部門應組織審查機構和屬地監管人員,在其獲證后3個月內要完成現場審查,確保許可工作質量。
推進簡政放權、轉變職能,上海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簡化審批程序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決定,上海市質監局將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優化審批方式、堅持放管結合、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增強企業活力、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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