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廣西
廣西有效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發展
“十二五”期間,廣西大力推廣應用太陽能、地源熱泵、水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新技術,通過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建設工作,全區累計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面積4054萬平方米,有效地推進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發展。 在廣西百色市龍景初中的圖書館與行政樓內,一年四季都有著根據氣候變化而持續供應的冷熱空調。在宿舍樓里生活的3552名學生,每日都能享受到近142噸的生活熱水。這些都得益于一種名叫污水源熱泵系統的新能源技術。 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廣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不斷攀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取得良好成效: 自2009至2012年的3年間,廣西南寧、柳州等7個市,恭城、靈川等10個縣獲批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示范任務折合應用面積2285萬平方米,獲得國家補助資金共計5.45億元。 廣西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結合廣西實際,出臺了《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導則,創建了南寧、柳州等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區、縣;組織太陽能、淺層地能和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在村鎮建設中的技術研發及示范推廣,積極支持在農村與偏遠地區發展太陽能綜合應用技術。 下一步,廣西將因地制宜,豐富應用形式,拓展應用領域,擴大應用規模,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大力推廣太陽能、空氣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加大太陽能光熱系統在城市中低層住宅及酒店、學校等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廣力度,要求城市規劃區內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四類建筑”至少應用一種可再生能源,規定采用集中空調系統且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含改建、擴建)公共建筑,應當配套設計和建設空調余熱回收利用裝置,積極推動空氣源、地表水源、污水源熱泵技術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