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山西省
山西省保障房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對綠色保障房做了嚴格評價指標
居住區綠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小于1平方米 提起“綠色建筑”,不少市民很是模糊,單純地認為視覺上很“綠”就可以了,其實不然。綠色建筑應在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等各個方面都要符合綠色節能環保舒適的要求。為了引導、促進和規范綠色建筑,近日,省住建廳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編制了山西省綠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圖審查要點,對綠色保障房做了一些嚴格的評價指標。 在節地與室外環境方面,綠色保障房對建筑場地安全性、綠化率、周邊配套方面都有較高要求。選址應安全無污染,無排放超標的污染物;居住新區綠地率應達到30%,舊區改建達到2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新區達到1平方米,舊區改建項目達到0.7平方米;場地內人行通道與活動場地進行無障礙設計;場地出入口到達幼兒園的步行距離不超過300m,或場地內設有幼兒園;場地出入口到達商業服務設施的步行距離不超過500m。 在節能與能源利用方面,綠色保障房需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對建筑的體形、朝向、樓距、窗墻比等進行優化設計。外窗應保證使建筑獲得良好的通風,可開啟面積比例要達到30%。建筑外墻及附墻部件均應采取隔斷熱橋和保溫措施。外窗框與墻體之間的縫隙,采用高效保溫材料填堵。合理選用節能電氣設備,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推進太陽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應用。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熱水比例不低于20%。合理選擇和優化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降低能量耗損。各區域照明系統采取分區、定時、感應燈節能措施。 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方面,應制定水資源利用方案,統籌利用各種水資源。給排水系統設置應合理、完善、安全,應采用雨污分流系統。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方面,合理采用高強建筑結構材料,提高新建建筑高結構的安全等級、使用年限及耐久性。在室內環境質量方面,視野、采光、通風、噪聲等各方面都要符合國家標準,與相鄰建筑的間距不低于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