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建筑工程外墻保溫材料應用的管理,預防外墻保溫系統脫落的事件發生,近期,滁州市出臺了《關于加強滁州市建筑工程外墻保溫系統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外墻保溫工程禁止采用無機保溫漿料系統。
同時市規建委根據其他地市保溫系統使用的情況,編制了《滁州市建筑工程外墻保溫系統應用推廣目錄》,供建設單位選用。通過對保溫材料的管理,從源頭上進行質量把控,防止技術不成熟的、質量不合格的外墻保溫材料流入施工現場,提高外墻保溫系統的質量和安全。
標簽: 滁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