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組織開展了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專項檢查,并委托具備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認證(CAL)及中國計量認證(CMA)資格的建材檢測機構對工程中使用的部分品種建筑材料進行了抽樣檢測。
檢查發現,北京正華興業保溫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建材供應企業供應的9組建筑材料經檢測判定為不合格;北京通強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等31家建材供應企業向本市建設工程提供虛假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涉及上述建材供應企業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已在監理監督下進行了整改。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號)(以下簡稱722號文),現將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對上述企業的違規行為給予通報,并移交所屬省市的質監或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或處罰,同時將不良行為信息記入建設工程材料供應企業市場行為監管系統。
二、凡近期采購了上述企業產品的建設工程,要強化對產品的驗收、復試、見證檢驗工作。發現不合格材料及虛假質量證明文件,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北京市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如再次發現上述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根據722號文第二十四條規定,視為違法行為嚴重,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加本市建設工程材料投標。
標簽: 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