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公布了2016年第2批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9個省、直轄市39家企業生產的39批次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標準的要求,對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離TDI、不透水性、固體含量、低溫彎折性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10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蒽、萘、游離TDI、不透水性、固體含量項目。記者查看發現,上海華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華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美佳臣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裕如工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浙江春明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湖州紅星建筑防水有限公司、武漢市恒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廣東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西青龍化學建材有限公司(生產廠:中山市青龍建材有限公司)、廣州愛迪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防水涂料產品在抽檢中不合格。
標簽: 聚氨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