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緩征后,新型墻體材料現場應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肥東縣墻改辦積極主動作為,將原先建管局出臺的建管[2013]72號文件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日前以縣住建局名義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建字[2016]102號)。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在“禁粘”工作中的主體責任,要求墻改辦對建設項目新型墻體材料使用情況進行現場驗收,同時加強市場巡查;對未經墻改辦現場驗收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組織主體結構工程驗收,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不得對項目主體結構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通知》同時規定,對違反“禁粘”規定的建設項目,由墻改辦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合格以及現場驗收不符合標準的,由局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辦公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锻ㄖ返某雠_,對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墻體材料建筑應用市場監管,全面鞏固我縣“禁粘”工作成果將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
標簽: 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