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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和建材“新興產業”將成為建材業的發展之路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以后,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國務院和各地區、各部門正在加緊制定“十三五”規劃。建材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部分不管是否做獨立專項規劃,規劃以何種形式發布,但“十三五”發展的方向、目標、任務、重點和主要政策導向等實質性規劃內容必須要做,而且規劃越強調綜合性越要突出重點。 前一階段,中國建材工業規劃研究院受工信部委托在組織開展建材工業“十三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時,業內就有一個最基本的判斷,就是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固定資產投資和大規模的城市建房增勢趨緩、城市化穩步推進和工業化進入中后期以后,大部分傳統建材產業已經進入成熟期,需求將達到“拐點”或“平臺”期,主要任務就是存量調整,通過節能、降耗、環保、生態保護等措施淘汰落后,走集約化經營。與此同時,滿足現代綠色節能建筑和建筑部品化、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要求的新型建材,以及以無機非金屬新材料為代表的建材“新興產業”將成為建材產業未來發展和轉型升級的希望所在與重中之重,成為“十三五”及以后國家中長期規劃關注和政策扶持的重點。 那么究竟哪些材料屬于“新型建材”?哪些行業是建材“新興產業”?2014年4月中國建材聯合會發布的《中國建筑材料工業新興產業發展綱要》對建材“新興產業”作了明確定義,并且對我國建材“新興產業”發展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和主要措施等提出了全面系統的指導意見,本人完全贊同,不再贅述。但對于“新型建材”的概念和范圍本人認為目前并無完全統一的觀點和認識,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一、 如何理解“新型建材”與建材“新興產業”的關系 眾所周知,新中國建立后從計劃經濟到改革開放,直至目前,我國建材工業一直是建筑材料、非金屬礦和無機非金屬新材料工業的簡稱。建材工業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非金屬礦物材料及制品、其它無機非金屬材料(含人工合成無機材料和以無機非金屬材料為基材的復合材料)共三大類產品。很顯然,建筑材料屬建材工業三大類產品中的一部分。如果廣義理解“新型建材”,它指的是建材工業三大類產品中所有的新型產品,即建材“新興產業”的所有產品。如果狹義理解,“新型建材”僅僅是指用于工程建設的新型材料和制品。我個人更傾向于后一種狹義理解。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廣義理解概念過于寬泛,不利于制定規劃時有針對性的區別對待、分類施策; 二是廣義建材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為便于部門管理,通過行政手段主觀劃分的行業范圍,三大類產品雖歸屬同一個部門,但并不完全按照統一的產業分類原則劃分,建筑材料按產品用途,而非金屬礦和無機非金屬新材料則按原料或產品材質屬性劃分。前者主要用在建筑上,而后二類產品用途則非常廣泛;前者與投資和基本建設高度相關,后者則與工農業生產、人民生活、戰略性新興產業、航空航天等高科技產業息息相關。三大類產品統一劃歸建材行業延續了數十年,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管理體系和產業組織共生關系。目前雖然沒必要再通過行政手段將其重新組合或拆分,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尤其是產業分工越來越細,產業之間不斷滲透融合,以市場和產業鏈為紐帶結合而成的產業組織形式才比較穩固和具有生命力。 三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按產品用途劃分,凡是用于建筑(工程建設)上的新材料,包括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和道路、橋梁、隧道、地下管網等所有土木工程材料,包括原材料、構配件、部品部件、整體活動房屋,不分原料來源和材質,不管計劃經濟時期歸哪個部門管理,都統一按“新型建材”管理,將充分體現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沖破舊的體制束縛,促使產業延伸、整合、聚集和創新升級。 二、“新型建材”的時代特征和階段性劃分 “新型建材”是一個相對概念,具有明顯的階段性。以房屋建筑為例,黏土空心磚(孔隙率30%以上)在上世紀80年代墻體材料革新剛剛開始時,由于“限黏”、“禁實”,屬國家政策鼓勵的新型墻體材料,但到上世紀90年代末各種利廢墻體材料和輕質墻板發展起來,城市建筑全面“禁黏”之后就成了限制、禁止類的淘汰產品。同樣,當框架結構房屋興起,兼具圍護、保溫、裝飾等多種功能的復合墻板出現之后,功能單一、施工效率低的各種砌體材料就變成了傳統建材,失去了“新型建材”的光環?;仡櫢母镩_放以后我國建筑材料發展所走過的歷程,本人認為“新型建材”大致經歷了三次比較大的變革,目前正處在從第三階段(新型建材3.0)向第四階段(新型建材4.0)的轉變和躍升階段。 第一階段(新型建材1.0):上世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的墻體材料革新階段。主要動因是節能、節地、節約礦產資源。國家通過征收墻改基金和對墻體材料生產企業實行差別稅收等政策,限制黏土實心磚生產和使用,新型建材的概念和范圍非常寬泛,除了黏土實心磚,其它所有墻體材料,包括空心磚、加氣混凝土、各類利廢燒結磚、蒸養磚、蒸壓磚、紙面石膏板等都屬于新型建材,享受國家政策扶持。 第二階段(新型建材2.0):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到本世紀的頭幾年。隨著房改政策的實施,房地產業迅速崛起。住房商品化之后,一改過去的單一“面容”,呈現出多姿多彩的形態、形象和室內風格。于是以商品混凝土和石材、涂料、彩板、玻璃幕墻、陶瓷衛浴、家居建材等為代表的各類裝飾裝修材料成為該時期新型建材的主要特征和標志。 第三階段(新型建材3.0):本世紀最近十年(“十一五”和“十二五”時期)。主要推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于是以節能玻璃、節能門窗、各種高性能保溫材料、防火材料、太陽能和地熱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等為代表的新型低碳、節能和綠色建材不斷涌現,體現了現代建筑與人類和大自然的共生與和諧。 第四階段(新型建材4.0):未來十年或更長時間,隨著建筑業的不斷改革和創新,包括房屋建筑在內的各類工程建設從結構體系、施工方式、市場模式等方面都會發生重大變化,其中以工廠化裝配式建筑取代現澆施工技術將成為一種基本方向和趨勢,于是與此相適應的各種工廠化生產的大型多功能復合墻板、樓板、地面、屋面,大型箱梁、鋼筒混凝土管道、管廊、隧道等建筑部品部件,以及模塊化或整體式房屋、3D打印材料等將成為體現未來建筑業發展要求的第四代新型建筑材料。 三、發展“新型建材”和建材“新興產業”將成為建材業不得不為的選擇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經歷了全球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經濟建設,由于投資、建房和各類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建材市場需求呈階梯式持續迅猛增長,創造了廣大建材企業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在這樣的黃金階段,大家都一陣風似的生產著標準化、同質化的產品,企業只要手里有錢,就可以輕松賺錢、擴張,越擴張越有錢,基本不存在主動創新的意愿和壓力。但是,隨著我國城市化穩步推進、工業化進入中后期階段、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以后,大規模、標準化、同質化的傳統建材市場需求已經基本飽和,產能過剩已經不是周期性波動所致,而是產業生命周期進入成熟期、市場需求達到“飽和”或“平臺期”的標志,期盼再次復蘇和繁榮恐將難以實現。 在如此大規模的產業條件下,許多建材企業考慮的將不再是擴張,而是如何在競爭中生存。要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徹底摒棄過去靠模仿跟風、一哄而上的思路,真正付出成本和代價搞研究、搞開發,一步一個腳印地創新技術、創新產品,靠延伸產業鏈,發展新型建材或建材新興產業,走小規模、多品種、系列化、專業化、差異化經營、精細化管理、做“百年老店”、常態化盈利的發展之路,除此別無選擇。 四、“新型建材”發展必須與建筑業緊密結合 建筑和建材是產業鏈上下游聯系最密切的兩個產業,建國初期也曾歸同一部門管理,但后來由于國民經濟發展、原材料工業特別是重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分工越來越細,建材作為工業部門之一獨立出來,在本世紀初的大部制改革中又被取消合并,業務上先后劃歸經貿委和工信部領導。個人認為,過去建材工業因絕大部分產品為標準化、同質化、大批量的基礎原材料,服務面廣,工業特征明顯,按工業部門分工和管理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產業劃分和市場分工越來越細,特別是處在同一產業鏈的上下游產業相互延伸、滲透和融合趨勢越來越明顯,建材產品又由原來的以基礎原材料為主轉向以制品和部品部件為主,新型建材市場用戶由分散轉向集中,建材行業和企業在按工業化生產和按工業產品管理的同時,必須更加積極主動地在產品研發設計、質量檢驗標準、應用規程規范等生產應用環節加強與建設部門的密切聯系和合作,形成統一思路、統一標準、統一步調,甚至通過相互滲透融合一體化發展,決不能光顧生產不管應用,生產和應用脫節。特別是目前建設部門提出要改革建筑市場按概、預算招標、發包,按決算清算投資的管理模式,仿照工業、交通、水利、鐵路等工程建設項目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總承包,按合同“一口價”、交鑰匙管理。在此情況下,如果建材制品、部品企業不主動擠進市場參與競爭,勢必會被總包商和分包商邊緣化甚至被建筑部門甩掉或“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