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蘇州市
蘇州市嚴格審批使用粘土實心磚的建筑工程
蘇州市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對確需使用粘土實心磚的建筑工程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條例》第十九條相關規定:“為修繕古建筑、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建設、修繕經依法批準的仿古建筑,確需生產粘土實心磚的,應當經設區的市墻體材料管理機構批準”。這是《條例》賦予墻改辦的部門職責,同時也是權力清單中的行政審批事項,作為墻改部門法定職責必須為。 近日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向蘇州市墻改辦申請“環古城風貌保護工程北碼頭景觀配套整治項目”小紅樓內墻使用粘土實心磚。墻改辦對申請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結合蘇州市文物局《關于閶門北碼頭小紅樓移建的意見》進行了批復。批復同意在保持原體量、原格局,修補替換構件應與原構件保持一致的基礎上使用粘土實心磚,在批準范圍之外不得使用粘土制品,以確保墻改政策得以落實到位。 蘇州市墻改辦還將在工程開工后進行跟蹤,嚴格檢查粘土實心磚的使用范圍,落實好《條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