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泰安
泰安在建重點工程明年起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近日,泰安市政府下發通知,到2017年年底,各縣(市、區)建成區范圍內的建筑工程要全部使用預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為進一步促進工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減少施工工地噪音和粉塵污染,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現代化水平,市政府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泰安市市區范圍內所有在建重點工程項目(包括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設工程),施工場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全部使用預拌砂漿。有條件的縣(市、區)從縣城規劃區開始,逐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并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到2017年年底,各縣(市、區)建成區范圍內的建筑工程要全部使用預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根據要求,市、縣散裝水泥管理部門將采取項目貼息貸款、專用設備購置補助等方式,扶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發展。鼓勵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粉煤灰、脫硫灰渣、鋼渣、工業尾礦等固體廢棄物,符合國家有關資源利用產品政策并經節能主管部門認定同意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生產、使用、推廣預拌砂漿成效顯著的預拌砂漿生產企業、使用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使用預拌砂漿列入文明施工的內容,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項目,按規定予以處罰;對應使用預拌砂漿而未使用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組織部門不予驗收。此外,還將加大對“禁現”區域內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加大現場攪拌砂漿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在施工工地現場攪拌砂漿的,責令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