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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已開始實行全國首個綠色建筑地方性法規《綠色建筑發展條例》
全國首部綠色建筑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已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6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在南京召開貫徹實施條例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永忠、副省長張雷出席會議并講話。 劉永忠對貫徹實施條例提出要求,他指出要加大學習宣傳力度,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加大協調配合力度,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他要求全省各級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切實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條例的順利施行。 副省長張雷對條例貫徹實施工作作了具體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主任夏鳴主持會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鹽城市建設局負責同志以及部分企業代表在會上圍繞貫徹實施條例作了發言。省人大、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13個設區市人大環資城建委和建設局的負責同志,有關企業的代表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