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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二層及以上新建住宅禁用全隱框玻璃幕墻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了住建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玻璃幕墻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中小學校等建筑,不得在二層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墻;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商業中心,交通樞紐等場所或建筑,不得采用全隱框玻璃幕墻。 近年來,個別城市偶發因幕墻玻璃自爆或脫落造成損物、傷人事件,嚴重危害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省住房和城建設廳相關人士透露,對于新建玻璃幕墻,現在國家鼓勵使用輕質節能的外墻裝飾材料,從源頭上減少安全隱患。 據悉,今后我省新建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中小學校等建筑,不得在二層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墻;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商業中心,交通樞紐等場所或建筑,不得采用全隱框玻璃幕墻。同時,應依規在竣工前進行專項驗收。 通知要求,既有玻璃幕墻應嚴格明確安全維護責任主體,墻體安全維護實行業主負責制。玻璃幕墻竣工驗收1年后,施工單位應對其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查,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安全維護責任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墻體進行安全性能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