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指導思想
新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指導思想及重點內容
一是吸取火災教訓,填補了建筑保溫系統防火技術要求的空白。為適應國家大力推行建筑節能政策的新形勢,深刻吸取央視“2.9”及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通過大量的保溫材料及系統的火災試驗研究,在建筑防火規范中首次對不同類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提出了明確、嚴格的要求,嚴禁使用易燃保溫材料,嚴格限制可燃保溫材料,大力推廣使用不燃保溫材料。同時還對保溫系統的構造及施工工藝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保障建筑節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術依據。 二是突出以人為本,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員安全疏散設計要求。對超過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設置避難層、超過54米的住宅建筑戶內如何設置一間安全條件更高的房間等做出規定;加強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寬度、疏散距離、樓梯間形式、安全出口數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確了建材、家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等場所的安全疏散指標等。 三是體現自防自救,提高了高層、超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設防標準。針對國內超高層建筑發展越來越迅猛,高度越來越高,發生火災時過度依靠外部救援的問題,著重加強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災的技術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樓板耐火極限、防火間距、人員疏散及避難、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設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層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設施的設置要求。 四是貼近消防實戰,強化了建筑滅火救援設施的設置要求。針對滅火救援實戰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場地和救援口的設置要求,完善了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對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設置,以及戶外廣告牌的設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滅火救援作戰效能的要求。 五是適應社會發展,增加了各類新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適應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帶來的工程建設現實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類新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其中包括了大體量物流建筑、大空間建筑、大跨度鋼結構建筑、商業步行街、地下倉庫、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等建筑和設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六是吸納科研成果,提高了規范的科學性。在深入開展《建筑防火關鍵技術的研究》、《國內外高層建筑防火標準的比較研究》、《大型綜合商業建筑防火設計關鍵技術研究》、《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關鍵技術研究》、《部分國家建筑外保溫系統防火標準的研究》、《木結構建筑防火技術研究》等20余項科研課題的基礎上,將建筑外墻保溫系統防火、建筑構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構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轉化為規范的具體要求。 七是優化規范體系,增強了規范的協調性。新版《建規》重點對建筑防火設計提出基礎性、通用性要求,對于消防給水、火災自動報警、防煙排煙,以及其他各類自動滅火系統,只規定需要設置的場所和部位,而這些消防系統的具體設計要求則在獨立成篇的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等系統技術規范中做出規定,從而建立了以《建規》為基礎,各類消防系統技術規范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范體系。這種基礎規范和專業規范彼此獨立、相互銜接的規范體系架構,將更有利于規范的有效執行和持續完善。同時,在整合修訂中還與《住宅建筑設計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木結構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的內容進行了協調,進一步提高了規范之間的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