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江陰市
江蘇江陰市出臺發展預拌砂漿實施辦法
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城市噪音和粉塵污染,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推進建筑業技術進步和生產方式的轉變,日前,江陰市經信委聯合公安、建設、交通、環境和質監局等六部門出臺了《江陰市發展預拌砂漿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2014年8月1日起,主城區范圍內(澄江街道)新開工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含拆遷安置房)、全市范圍內創優、創文明工地工程建設項目;2015年8月1日起,主城區范圍(澄江街道)內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范圍內新開工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含拆遷安置房)、2016年8月1日起,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其他鄉鎮街道范圍內新開工的政府投資項目(含拆遷安置房);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 《辦法》指出:凡應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設計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由墻散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該工程不得參與各類工程評優活動,不享受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政策?!掇k法》明確了六部門監管工作職責,違反交通運輸、產品質量、環境保護、市容環境衛生等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明確了建設、設計、工程造價咨詢、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的責任,進一步細化和規范了預拌砂漿的使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