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建筑節能
建筑節能65%
根據我國建筑節能發展的基本目標:新建采暖居住建筑1986年起,在1980~1981年當地通用設計能耗水平基礎上普遍降低30%,為第一階段;1996年起在達到第一階段要求的基礎上再節能30%,(即總節能50%)為第二階段;2005年起在達到第二階段要求基礎上再節能30%(即總節能65%)為第三階段。 我國現行有關第二階段的節能標準《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95)已于1996年發布實施,相關應用技術也基本成熟。第三階段節能,目前實施的標準為《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2010)與《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2010),此兩項標準是配合十二五規劃對節能的要求,于2010年8月1日實施。2011年11月,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文中指出:“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建筑節能發展規劃中的重點工作任務指出,從2012 年起,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要執行修訂后的北京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節能幅度將達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