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保溫材料
世紀興在建工程保溫材料不符合規定
7月18日,內蒙古烏海市海南區大隊監督執法人員深入轄區對在建工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在建工地檢查過程中發現:海南區世紀興酒店在建工地外保溫材料不符合要求,正在使用可燃聚苯板做外墻保溫施工,大隊執法監督人員依法當場對其實施了臨時查封。通過查閱有關建筑材料進場檢驗報告,并現場進行試驗,大隊工作人員發現海南區世紀興酒店所用外墻保溫材料嚴重違反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中對外墻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的規定。隨后,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向該工程負責人告知了實施臨時查封的理由及依據,要求工程負責人停止全部外墻保溫材料施工作業,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術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溫材料系統的防火性能,積極使用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溫材料,從源頭上杜絕火災隱患。同時,大隊執法監督人員還提醒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工作,加強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同時,保證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