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保溫材料
房屋建筑保溫材料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房屋建筑保溫材料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1、材料的保管保溫材料存放處應做重點防火部位管理。庫內或臨時存放房間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 W以上的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具距存放的保溫材料應保持1 m以上距離。庫內拉線應符合用電標準,線路不得裸露和破損;庫內嚴禁住人和使用電熱器具。保溫材料臨時存放應封閉管理或專庫存放,庫房嚴禁用易燃材料進行支搭圍擋,露天存放的應并遠離明火作業,并應用鐵板等不燃材料覆蓋圍擋嚴密,嚴禁在在施工程內和靠近樓下部位存放;嚴禁用保溫材料做臨時圍擋、做防雨防潮和宿舍臨時保溫及床鋪鋪墊使用。2、材料的領用施工現場使用保溫材料要做到隨用隨進,存放保溫材料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必須經消防部門的專項培訓,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3、施工過程和成品保護保溫材料進入現場后,遠離可燃物及火源。存放現場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有標識;施工現場要為保溫材料臨時存放提供有效和足夠的滅火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維護、保證完好;作業區域內嚴禁明火作業,如施工工藝允許,要及時做界面處理,以達到有效的阻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