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金湖縣
金湖縣加大對新型墻材推廣應用中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新型墻材市場秩序,鞏固和提高我縣的墻材革新工作成果,金湖縣相關職能部門加大了對新型墻材推廣應用中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充分發揮典型事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期,金湖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在監督巡查中,發現我縣某工程基礎中違規使用未取得認定證書的墻體材料,并且現場的墻體材料質量參差不齊。發現問題后,質監站會同縣墻改辦立即進行了查處,下發停工通知書,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對質量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截止2012年4月10日,該工程的基礎墻體已全部拆除完畢。4月11日,縣質監站給予該工程的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各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給予該工程的監理單位及總監各記B類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對查處情況,在巡查簡報中進行了通報。 對這起違規行為的查處,充分體現了我縣相關職能部門推進墻材革新工作力度和決心。通過查處,達到了對違規行為震懾的目的,將對新型墻材在我縣的推廣應用起到較好地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