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廈門
應對65號文件 廈門禁用三種建材產品
在65號文下達之后,各地反應不一。上海市消防局在轉發公安部文的通知中進一步強調了建設單位選用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其燃燒性能應為A級,并且應具備相應的市場準入和產品質量證明。江蘇公安消防總隊在對設有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民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抽查中,發現消防設計文件未明確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或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將不予審核合格或備案抽查合格。遼寧省不僅提出了民用建筑材料要用A級,還提出工業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也要按照65號文執行。而在山西省太原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太原市消防條例》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外墻保溫材料及外墻裝飾材料應按規定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吉林省要求保溫材料從嚴執行46號文,暫不執行65號文。繼上訴,廈門再次對建材市場公布法令:在12月1日,廈門市建設局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的建設工程材料產品,共3種。第一種是磚砌檢查井,其多為粘土燒結制品,易滲漏,破壞土地資源環境。第二種是粉煤灰等利用廢材料摻量低于50%的燒結多孔磚,這種粘土燒結制品,生產原材料中的粉煤灰等利廢材料摻量值,低于50%,不符合要求。第三種是不可降解的門窗(幕墻)保護膜,不可降解會污染環境?! 〗ㄔO局要求,本市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不得設計以上3種禁止使用的建設工程材料。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本通知作為審查內容之一,對于違規進行設計的項目,不得給予通過施工圖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