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要求盡快制修訂外墻外保溫產品標準,完善產業政策,規范行業準入。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教師公寓大火事故發生后,公安局發布文件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必須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所謂A級,即指不燃材料,但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有機材料,即便加入阻燃劑,最高也只能達到B1級。如果要嚴格執行這一史上最嚴消防 令,則意味著中國保溫材料行業將面臨全線洗牌甚至淘汰的境地。因此一段時間以來,行業內關于修訂外墻外保溫產品標準的呼聲非常高。
會議 提出,新一代外墻外保溫材料應當是安全環保型材料,應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材料生產過程安全環保,對安全健康環境既不造成直接危害也不埋下事故隱患;二是材 料本質安全度高,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不易發生安全危害,也難引發次生災害;三是材料全壽命周期的物耗、能耗、廢棄物排放與治理、對生 態環境和氣候變化的影響、以及綜合成本等較傳統材料均有進一步改善。
業內人士認為,“不易發生安全危害”與“不發生安全危害”有本質不同,工信部的表述已經讓保溫材料行業看到了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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