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
2009年的北京央視新址配樓文化中心“2.9”火災、2010年的上海靜安區教師公寓“11.15”火災,以及2011年的沈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2.3”火災均系外墻外保溫材料火災。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類新的火災隱患。近期,一些以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有機材料與無機材料復合的夾芯材料,仍依據已廢止的國家標準《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GB8624-1997,取得燃燒性能達到A級的檢驗報告。此類材料一旦應用于建筑外保溫系統,不僅降低了建筑物整體的防火性能,而且對于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發展將起到不良的導向作用。為規范建筑外保溫材料的檢驗方法,現將建筑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檢驗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對建筑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進行檢驗評價。各檢驗機構對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檢驗,必須依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GB8624-2006。此前,依據已廢止的國家標準《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GB8624-1997的檢驗報告,一律由報告發布單位以公告的方式予以收回。
二、開辟綠色通道,加快建筑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檢驗周期。
各檢驗機構對送檢的建筑外保溫材料應開辟綠色通道,即時送檢即時檢驗,爭取以最短的時間發布檢驗報告,盡快推出一批燃燒性能符合要求的A級不燃保溫材料。
三、建立建筑外保溫材料信息平臺,及時發布燃燒性能等級為A級的保溫材料信息。
由部消防局組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具體負責,在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建立建筑外保溫材料信息平臺,并通過互聯網“119中國消防在線網站”和公安消防網站,及時向社會和消防部門發布信息。天津消防研究所及四川消防研究所應及時將A級不燃保溫材料的信息提供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公安部消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標簽: 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