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2號)、《關于印發〈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的通知》(公通 字[2009]46號)、《關于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號)、《關于加強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和墻體材料管理 的通知》(鄂建[2009]113號)和《武漢市建筑節能與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管理條例》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 建材產品和技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筑節能效果,推進建筑節能工作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 術備案管理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范圍
(一)建筑節能材料
1、外墻外保溫系統
(1)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
(2)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
a、EPS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
b、XPS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
(3)無機保溫砂漿外墻外保溫系統
(4)聚氨酯復合外墻外保溫系統
(5)復合裝飾板系統
(6)外墻自保溫體系
(7)保溫材料
a、膨脹聚苯板
B、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2、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等技術(含太陽能和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技術、地熱能及風能應用技術)
(二)新型墻體材料
1、砌塊
(1)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2)石膏砌塊
(3)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4)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塊
(5)玻璃纖維增強水泥隔墻條板
2、板
(1)鋼絲網架夾芯板
(2)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
3、磚
(1)蒸壓灰砂空心磚
(2)蒸壓粉煤灰磚
(3)混凝土多孔磚
(4)混凝土實心磚
(三)化學建材產品
1、建筑型材
(1)門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隔熱斷橋鋁合金型材
2、建筑節能門窗
(1)塑料門窗
(2)隔熱斷橋鋁合金門窗
3、各類化學建材管材、管件
4、防水材料
5、建筑涂料
二、備案應提供的資料
(一)《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有效期內的市級以上(含市級)法定檢測(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型式檢測(驗)報告;
(三)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資料;
(四)區級以上環保部門批準的環評報告或環評表、環境檢測報告;
(五)主要生產和檢測設備清單及照片(設備名稱、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用途);
(六)生產許可證及國家強制規定的其它相關證照。
以上所提供資料須審核原件,留存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三、備案要求
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符合《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建設部公告第659號)、《產 品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改委40號令)、《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目錄》和《武漢市新型墻體材料、建筑節能材料產品與技術推廣應用目錄》、《關于發布化 學建材技術與產品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27號)的有關規定。企業生產規模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有完備的生產設備及相應的檢測設備,有 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相關衛生標準要求。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產品,必須制定企業標準及相應的設 計規程、施工規范,并經市級技術質量管理部門備案。
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備案管理工作由武漢市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負責辦理。
本通知自從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標簽: 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