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天津市建筑預拌砂漿商品化的需要,保證預拌砂漿的生產與施工質量,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學研究所和天津市建筑科學研究院等單位按照我委《關于下達 2010年度天津市建設系統第二批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 制計劃的通知》(建科教[2010]553號)的要求,對《預拌砂漿技術規程》(DB/T29-130-2005)進行了全面修訂。經我委組織專家審定, 現批準《預拌砂漿技術規程》(DB/T29-130-2010)為我市地方工程建設標準,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實施,原《預拌砂漿技術規 程》(DB/T29-130-2005)同時廢止。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執行本規程,實施過程中如有不明之處及修改意見請及時反饋給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學研究所和天津市建筑科學研究院。
本規程由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負責管理。
本規程由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學研究所和天津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本規程由天津市建設科技信息中心負責征訂和發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翻印和復制。
特此通知。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二○一○年十月八日
標簽: 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