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砂漿
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材行業標準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JC890—2001specialmasonrymortarandplastermortarforautociavedaeratedconcrete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以下簡稱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的術語、原材料、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及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75—1999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344—1999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及粉煤灰硅酸鹽水泥GB1596—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劑GB10294—1988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防護熱板法GB/T14684—2001建筑用砂JC/T480—1992建筑生石灰JC/T517—1993粉刷石膏JC/T547—1994陶瓷墻地磚膠粘劑JC/T603—1995水泥膠砂干縮試驗方法JGJ70—1990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JGJ98—2000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3 術語砌筑砂漿:由水泥、砂、摻合料和外加劑制成的用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的砌筑材料。抹面砂漿:由水泥或石膏、外加劑和砂制成的用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的抹面材料。4 原材料4.1 水泥宜采用符合GB175、GB1344規定,強度等級為32.5的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4.2石膏石膏應符合JC/T517規定。4.3砂應符合GB/T14684規定,山砂及細砂經試配能滿足本標準技術要求時,亦可使用。4.4摻合料為了調節和改善砂漿性能,可摻入粉煤灰、石灰粉等,并應符合GB1596、JC/T480規定。采用其他摻合料,在使用前進行試驗驗證,符合砂漿和砌體性能要求方可使用。4.5外加劑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所采用的外加劑應符合GB8076和JC/T547的規定。5 技術要求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性能應符合表1規定。表1項目 砌筑砂漿 抹面砂漿干密度,kg/m3 ≤1800 水泥砂漿≤1800石膏砂漿≤1500分層度,mm ≤20 水泥砂漿≤20凝結時間,h 貫入阻力達到0.5Mpa時,3~5h 水泥砂漿:貫入阻力達到0.5Mpa時,3~5h石膏砂漿:初凝≥1終凝≤8導熱系數,W/mk ≤1.1 石膏砂漿:≤1.0抗折強度,MPa ---- 石膏砂漿:≥2.0抗壓強度,MPa 2.5、5.0 水泥砂漿:2.5、5.0石膏砂漿:≥4.0粘結強度,MPa ≥0.20 水泥砂漿:≥0.15石膏砂漿:≥0.30抗凍性25次,> 質量損失≤5強度損失≤20 水泥砂漿:質量損失≤5強度損失≤20收縮性能 收縮值≤1.1mm/m 水泥砂漿:收縮值≤1.1mm/m石膏砂漿:收縮率≤0.06>注:有抗凍性能和保溫性能要求的地區,砂漿性能還應符合抗凍性和導熱性能的規定。6試驗方法6.1水泥砂漿干密度、分層度、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抗凍性、收縮值試驗按JGJ7O規定進行:石膏砂漿干密度、凝結時間、抗折強度、抗壓強度試驗按JC/T517規定進行,導熱系數試驗按GB10294規定進行。砂漿配合比按JGJ98規定進行。6.2粘結強度6.2.1儀器設備壓力試驗機,最大量程1OOkN,誤差不得超過±1.0>。6.2.2試件制作用無齒鋸鋸取1OOmm×lOOmm×5Omm(合水率≤15>)的05級蒸壓加氣混凝土試件10塊、試件表面要求平整,去除殘渣。在每塊試件上距邊2Omm處劃一道與該邊平行的線。將制備好的砂漿(水泥砂漿按JGJ70—1990第3章稠度試驗進行,稠度為12Omm。石膏砂漿按JC/T517一1993中6.4.2條進行,均勻涂抹在蒸壓加氣混凝土試件劃線范圍內,要求抹灰飽滿,砂漿厚度1Omm~12mm。然后將另一蒸壓加氣混凝土試件與己涂抹砂漿的試件相互平行地沿劃線錯開2Omm壓實,刮平擠出的砂漿,如果灰縫不飽滿,要求將其補滿,最后將試件橫放,制成一個試件組。6.2.3養護水泥砂漿試件在溫度為(20±5)℃、濕度為(60±5)>的干空氣中放置28d。石膏砂漿試件放置24h,然后在(40土1℃)烘箱中烘至恒重(24h失水量不超過O.5g視為恒重)。烘干后的試件在試驗室條件下冷卻至室溫。6.2.4粘結強度試驗養護后,用鋼板尺測量試件實際受剪面積,將試件放在裝有剪切架的壓力機上,壓力機加荷速度應控制在(50±5)N/s的范圍內,直至試件剪切破壞,測定粘結強度。6.2.5結果計算粘結強度按式(1)計算:R=P/A(l)式中:R——粘結強度,Mpa;P——試件破壞荷載,N;A——受剪面積,mm2。取五個試件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01Mpa。6.3石膏砂漿收縮率6.3.1儀器設備收縮模具、釘頭及搗棒:按JC/T603規定。測長儀,分度值:0.0Olmm。6.3.2試件制作從密封容器中稱取10OOg試樣,精確至5g,按JC/T517—1993第6章中6.4.2.1制備石膏砂漿,將制備好的石膏砂漿分兩層裝入兩端己裝有釘頭、內壁己涂有脫模劑的收縮試模內,第一層砂漿裝至試模高度的2/3處,先用小刀來回劃實砂漿,釘頭兩側應多劃幾次,然后用23mm×23mm搗棒由釘頭內側開始,即在兩釘頭尾部之間,從一端向另一端順序搗壓10次,往返共搗壓20次,再用缺口搗棒在釘頭兩側各搗壓2次,然后裝入第二層砂漿,砂漿裝滿試模后,用小刀劃勻,刀劃深度應透過第一層砂漿表面,再用搗棒在試件上順序搗壓12次,往返共搗壓24次。每次搗壓時,先將搗棒接觸砂漿表面再用力搗壓。搗壓必須均勻穩定,不得打擊,搗壓完畢,將剩余砂漿添滿試模并用刮刀刮平,試件成型(24±2)h脫模,脫模后用測長儀測量并記錄兩個釘頭之間的距離(L0),然后將收縮試件放入(40±1)℃電熱鼓風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24h質量減少不大于1g即為恒重)。烘干后的試件在試驗室條件下冷卻至室溫,然后用測長儀測量并記錄兩個釘頭間距離(L1)。6.3.3結果汁算收縮率按式(2)計算:St=[(L1-L0)/250]×lO0(2)式中:St——試件收縮率,>L0——試件初始測量讀數,mmL1——烘干后試件測量讀數,mm250——試件長度,mm取三個試件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01>。若三個值與平均值的差不大于10>,則平均值即為該試件的收縮率。若有一個值與平均值之差大于10>,將此值舍去,以其余的值計算平均值。如果有兩個值與平均值之差大于10>,應重新試驗。7 檢驗規則7.1出廠規則每一批產品出廠前必須進行出廠檢驗。檢驗項目包括:水泥類為干密度、分層度、凝結時間及抗壓強度。石膏類為凝結時間、抗折強度及抗壓強度。7.2 型式檢驗產品的型式檢驗,正常生產條件下,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包括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的全部項目。生產中如果原材料發生變化、生產工藝進行調整、設備進行維修、停產后恢復生產或成品存放期超過三個月時應進行型式檢驗。7.3批量與抽樣7.3.1批量:以連續生產400t產品為一批,不足400t產品時也以一批計。7.3.2抽樣:從一批產品中隨機抽取5袋(桶),每袋(桶)抽取約3kg,總計不少于15kg。7.4判定及復驗規則將抽取的試樣按第6章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符合第5章相應的技術要求時,即判為合格。若有一項以上指標不符合要求,即判該批產品不合格。如果只有一項不合格,則重新抽取兩份試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重驗。重驗結果,如果兩個試樣均合格,則該批產品判為合格,如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用戶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時,可進行復驗,復驗應在產品貯存期內進行。8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8.1用帶有塑料內襯的紙袋或塑料袋(桶)包裝。每袋(桶)重宜(25±0.5)kg。8.2包裝袋(桶)上應清楚標明制造廠名、商標、批量編號、標記、簡要說明、產品標淮號、產品重量、生產日期和防潮標記。8.3產品在運輸和貯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不同型號的產品應分別貯運,不得混雜。8.4產品自生產之日起,貯存期為3個月,3個月后應重新進行質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