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水性
《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行業標準
摘要:分析了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 在國內的應用情況以及標準制定的必要性,闡述了新標準的內容和檢測方法。關鍵詞: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 標準制定1 標準制定的必要性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是一種新型的防水抗滲材料。該產品是根據美國樺青公司M1500和永 凝牌、神鷹牌等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的作用原理,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研制而成的一類新型水性無機建筑防水劑。自80年代以來,水性滲透型無 機防水劑在我國的建筑物防水方面,特別是混凝土類構筑物防水上得到了廣泛應用。如基礎地坪、地下室、人防坑道、機場跑道、公路、橋墩橋面、水塔 (池)、儲槽(罐)容器、隧道涵洞等防水工程的內部或外部進行的密封防水和抗滲漏、抗風化處理時,經表面噴涂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后建筑物可以承受1 MPa以上的抗滲水壓。在水泥砂漿抹 灰層防水上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也有很多應用,如磚(石)砌體、預制混凝土構件(板)、屋面等水泥砂漿抹灰剛性防水層的密封防水和抗滲漏。在 我國,該產品在20余年的發展過程中,已在數以萬計的工程中使用過.特別是在廣東、浙江、福建、江蘇、上海、湖北、北京等地,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該產 品市場年增長率保持在15%以上,最近幾年應用量逐步擴大,在一些高等級公路、路橋工程、城市高架路得到了應用,舊工程維修用量也日益增大。但該材料至今 還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企業只能制定企業標準組織生產,給該材料的生產、施工、檢驗帶來很大的不便,因此盡快制定行業標準十分重要。根據 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辦公廳改辦工業[2004]872號文和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標準質童部以標準部函 [2004]014號文下達的“2004年行業標準項目計劃”,《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被列人了國家行業標準編制計劃。該標準由蘇州非金屬礦工業設計研 究院、建材工業技術監督研究中心作為主編單位,蘇州混凝土制品研究設計院、浙江大學等10余家單位作為參編單位。經過標準編制小組兩年的工作,提出了標準 的送審稿,專家組于2006年7月13日在杭州通過了該標準的審查.目前標準報批稿已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審批。2 標準內容介紹2.1 標準名稱及范圍該產品是以堿金屬硅酸鹽溶液為基料,加人適量催化劑、添加劑、稀釋劑,經混 合、攪拌、反應而成的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它是一種含有催化劑載體的復合水溶液,直接噴涂于混凝土表面,滲人混凝土或砂漿內部,與混凝土中的游離堿類物 質在催化劑作用下產生化學反應,偶聯生成不溶于水的凝膠體(晶體狀),這些凝膠體堵塞混凝土內部孔隙,封閉毛細孔通道,成為混凝土整體結構的一部分,增強 混凝土的密度和硬度,使混凝土具有防霉、抗風化防酸堿侵蝕、防水、防磨損等作用。該產品是一種水性溶液,按產品的性能和作用將標準名稱定為“水性滲透型無 機防水劑”。本標準規定了產品是涂覆于水泥砂漿、混凝土表層,且能滲透進入水泥砂漿、混凝土內部,對水泥砂漿、混凝土具有防水、抗滲、密 封作用的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2.2 分類本標準將產品根據組成的成分不同分為I型和Ⅱ型: I型以堿金屬硅酸鹽溶液為主要原料,簡稱1500。Ⅱ型以堿金屬硅酸鹽溶液及惰性材料為主要原料,簡稱DPS。2.3 技術要求本 標準規定了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的外觀及物理力學性能要求。外觀為無色透明、無氣味、不燃的水性溶液。物理力學性能包括了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的全部技術 項目;技術指標是結合了建筑防水工程對防水劑的要求,參考了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技術資料、企業標準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同時在國內主要生產1500防水劑、 DPS永凝液防水劑企業的產品多次反復試驗驗證的基礎上而制定的(l)密度由于該產品是與砂漿和混凝土內部的堿性物質起 反應來封閉毛細孔的,為了保證有足夠的反應物,促使凝膠體的生成,本標準規定了密度指標。密度不僅反映了產品有效物質的含量,同時密度也與凝膠化時間有直 接的關系:密度大,凝膠化時間就短;密度小,凝膠化時間就長。標準規定了防水劑的密度為:I型產品不小于1.10g/㎝3,Ⅱ型產品不小于1.07g/㎝ 3。密度檢測按照GB/T 8077-2000《混凝土外加劑勻質性試驗方法》中5.3款精密密度計法進行,直接測試液體樣品。(2)pH 值該產品是直接用于砂漿、混凝土砂漿和混凝土表面的, 產品的pH值須與硅酸鹽水泥的pH值基一致。 因為產品只有在該pH值條件下,才能與砂漿和混疑土內部的堿性物質起反應;同時又不腐蝕混凝土、不對鋼筋產生銹蝕。本標準規定防水劑pH值I型產品在 13±1 的范圍內,Ⅱ型產品在11±1的范圍內。此pH值與硅酸鹽水泥的pH值基本一致,能保證防水劑對水泥砂漿或混凝土的適應性的同時增加建筑物表層的堿度,提 高其耐久性。pH值檢測按照GB/T8077-2000《混凝土外加劑勻質性試驗方法》第7章規定進行。(3)粘度粘度 是通過控制堿金屬硅酸鹽溶液基料、添加劑、稀釋劑含量來決定的,控制粘度對催化劑的性能及原料之間的匹配性提出了要求,因為粘度越高,防水劑的滲透性越 差,滲透所需的時間會增長。在保證有效物質含量的同時,適宜的粘度才能有良好的滲透性。本標準粘度規定在(11.0±1.0 s)范圍內,粘度測定按GB 1723-1993《涂料粘度測定法》中5.3款規定進行。 l(4)表面張力表面張力的大小主要由催化劑的性能及加 量所決定。在防水劑具有優異的水溶性的情況下,較小的表面張力有利于增加防水劑對水泥砂漿及混凝土的滲透能力,并能提高其與砂漿、混凝土內部物質的反應能 力,并能提高其與砂漿、混凝土內部物質的反應能力,因此表面張力是控制防水劑性能的一項重要指標。表面張力檢測按照GB/T 8077-2000《混凝土外加劑勻質N性試驗方法》第8章規定進行。直接測試液體樣品,被測溶液的溫度為(20±1)℃,被測樣品必須清澈,如有沉淀應 濾去。本標準提出的表面張力確定控制值:I型產品為不大于26mN/m,Ⅱ型產品為不大于36mN/m。(5)凝膠化時間凝 膠化時間是指水性滲透型無機防水劑與水泥建筑物中堿類物質反應所需的時間。反應過快,過早封閉毛細孔通道,使滲透深度降低;過慢,則延長了施工時間,同時 也說明參與反應的活性物質的濃度偏低,兩者都會使防水效果減弱。檢測凝膠化時間的方法是在Ca(OH)2溶液中加入離子水,用玻璃棒攪拌 2 min,均勻后緩緩注人防水劑試樣,隨即開始計時,勻速攪拌5 min后靜置。將玻璃燒杯左右輕晃,觀察其液面波動情況,以試樣液面開始產生凝膠并與燒杯壁呈粘附狀為初凝時間,以燒杯傾斜45°角試樣表面無流動呈完全 凝膠狀時所需時間為終凝時間。以三次試樣測試平均值表示初、終凝膠時間,精確至min。凝膠化時間I型產品初凝:(120±30)min,終凝: (180±30)min;Ⅱ型產品由于初凝不明顯,終凝控制在400 min以內。(6)抗滲性抗滲性是防水劑性能指標 中最重要的指標,能直接反應其滲透結晶效果的好壞。產品應用的抗滲性效果可采用測試滲入高度的方法判斷,滲入高度越小,抗滲性越好。但必須指出的是,測試 用混凝土試件抗滲能力的提高幅度與基準試件抗滲等級有很大關系,原抗滲等級較低的混凝土,涂刷防水劑后抗滲能力提高的幅度就較大。故有必要確定基準混凝土 的配合比,在此配比下,采用混凝土抗滲試驗儀,按GBJ 82《抗滲試驗方法》進行測試。其指標值為:在水壓1.2MPa時滲人高度I型產品不大于30mm,Ⅱ型產品不大于35 mm。(7)貯 存穩定性貯存穩定性是在一定貯存期內(自產品生產之日起12個月)產品性能的穩定性。通過急冷(-10℃)、急熱(50℃)lO個冷熱循 環.觀察其外觀是否自絮凝、沉淀及色澤變化,如果沒有變化則產品合格.如果有絮凝、沉淀及色澤變化現象,則要再測定其凝膠化時間,以仍符合技術指標規定要 求為合格,否則判斷產品不合格。2.4 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本標準的試驗方法采用己有的國家或行業標準最新版本所確定的 試驗方法,在制備試件時確定了各項材料的用量和配比,這樣有利于試驗的統一性、正確性和重復性。 本標準根據目前企業的生產規模、實際產 量與產品質量的穩定程度,規定同一品種、型號的產品10t為一批量,不足10t的亦可按一批計。本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有利于規范水性滲透 型無機防水劑市場,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建筑防水工程應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