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科教[2008]268號
各區、縣建委,各局、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2007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定增補項目計劃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07]450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主編的 《綠色施工管理規程》已經有關部門審查通過?,F批準該規程為北京市地方標準,編號為DB11/513-2008,建設部備案號為J11138-2008,自2008年5月1 日起實施。其中第4.2.4,4.3.1、4.3.3、5.1.1、5.1.7、5.1.8、5.1.11、5.2.1、6.1.3、6.1.4、 6.2.1、6.3.3、6.4.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該規程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管理,由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工作。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標簽: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