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征求意見稿)
前 言
根據建設部《建設部關于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函[2005]84號)的要求,規程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進行了修訂。本規程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性能要求;5.設計與施工;6.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7.工程驗收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外墻外保溫系統和主要組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外墻外保溫工程設計與施工,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工程驗收,外墻外保溫系統耐侯性試驗方法,外墻外保溫系統現場試驗方法;增加了術語,外墻外保溫系統和材料防火性能要求,面磚飾面(有高度限制)及相關性能要求和試驗,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以及現場檢驗項目等內容。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程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本規程主編單位: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本規程參編單位: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員:
目 次
1 總則12 術語23 基本規定44 性能要求55 設計與施工85.1 設計85.2 施工86 外墻外保溫系統構造和技術要求106.1 粘貼泡沫塑料保溫板外保溫系統106.2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外保溫系統116.3 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126.4 E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126.5 膠粉EPS顆粒漿料貼砌保溫板外保溫系統146.6 現場噴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溫系統156.7 保溫裝飾板外保溫系統167 工程驗收177.1 一般規定177.2 主控項目187.3 一般項目19附錄A 外墻外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性能試驗方法20附錄B 現場試驗方法28
1 總則
1.0.1 為規范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要求,保證工程質量,做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制定本規程。1.0.2 本規程適用于以混凝土和砌體結構為基層的新建民用建筑的外墻外保溫工程。工業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可參照執行。1.0.3 外墻外保溫工程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外墻外保溫系統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由保溫層、抹面層、固定材料(膠粘劑、錨固件等)和飾面層構成,并固定在外墻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溫構造總稱,簡稱外保溫系統。2.0.2 外墻外保溫工程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將外墻外保溫系統通過組合、組裝、施工或安裝,固定在外墻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實體。2.0.3 外保溫復合墻體 wall composed with external insulation由基層和外保溫系統組合而成的墻體。2.0.4 基層 substrate外保溫系統所依附的外墻。2.0.5 保溫層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由保溫材料組成,在外保溫系統中起保溫作用的構造層。2.0.6 抹面層 rendering coat抹在保溫層上,中間夾有增強網,保護保溫層并起防裂、防水、抗沖擊和防火作用的構造層。2.0.7 飾面層 finish coat外保溫系統外裝飾層。2.0.8 防火構造 fireproofing tectonic由具有提高系統防火功能的難燃或不燃材料組成,起防止火災蔓延作用的構造層。2.0.9 EPS板 expanded polystyrene board由可發性聚苯乙烯珠粒經加熱預發泡后在模具中加熱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閉孔結構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稱為模塑聚苯板。2.0.10 XPS板 rigid extru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以聚苯乙烯樹脂或其共聚物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劑,通過加熱擠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閉孔結構的硬質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稱為擠塑聚苯板。2.0.11 膠粉EPS顆粒保溫漿料 insulating mortar consisting of gelatinous pow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pellets由膠粉料和EPS顆粒集料組成,并且EPS顆粒體積比不小于80%的保溫灰漿。2.0.12 EPS鋼絲網架板 EPS board with metal network由EPS板內插腹絲,外側焊接鋼絲網構成的三維空間網架芯板。2.0.13 PU rigid polyurethane foam以異氰酸酯、多元醇(組合聚醚或聚酯)為主要原料加入添加劑組成的雙組份按一定比例混合發泡成型的閉孔率不低于92%的硬質泡沫塑料,通常稱為硬泡聚氨酯。2.0.14 PU板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以PU為芯材、兩面覆以防護面層的板材,通常稱為硬泡聚氨酯板。2.0.15 巖棉板 rock wool board由熔融天然火成巖制成的一種無機纖維礦物棉板材。2.0.16 膠粘劑 adhesive用于保溫板與基層以及保溫板之間粘結的聚合物水泥砂漿。2.0.17 界面砂漿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用以改善基層或保溫層表面粘結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漿。2.0.18 抹面膠漿 rendering coat mortar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變形能力和良好粘結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漿。2.0.19 保溫裝飾板 Insulation decorative board在工廠加工制成,具有保溫和裝飾功能的復合板材。2.0.20 機械固定件 mechanical fastener用于將系統固定于基層上的專用固定件。
3 基本規定
3.0.1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適應基層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或空鼓。3.0.2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長期承受自重而不產生有害的變形。3.0.3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承受風荷載的作用而不產生破壞。3.0.4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耐受室外氣候的長期反復作用而不產生破壞。3.0.5 外墻外保溫工程在規定的抗震設防烈度下不應從基層上脫落。3.0.6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采取防火構造措施。3.0.7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具有防水滲透性能。3.0.8 外保溫復合墻體的保溫、隔熱和防潮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和國家現行相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3.0.9 外墻外保溫工程各組成部分應具有物理-化學穩定性。所有組成材料應彼此相容并應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蟲害等)時,外墻外保溫工程還應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3.0.10 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外墻外保溫工程的使用年限應不少于25年。3.0.11 本規程采用現行國家標準《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GB 1250中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對檢測數據進行判定。
標簽: 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