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溫材料易燃惹的禍?
2月13日,央視針對新址園區附屬文化中心大樓火災事件召開會議,通報專家組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的初步結果指出,這次火災系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筑物燃燒最快的一例。
初步勘查結果顯示,文化中心大樓起火后,燃燒主要集中在鈦合金下面的保溫層,具有表皮過火的特點。而大樓保溫層使用的材料是國家推薦使用的新型節能保溫材料,這種材料燃燒后過火極快,因此瞬間從樓頂部蔓延到整個大樓。據了解,目前這種新型材料在北京市很多建筑中都有使用,此前北京大學乒乓球館發生火災也與此有關。因此北京市將該種新型材料的防火標準進行重新評估和審定。
洲聯集團•五合國際(5+1 WERKHART)總工辦主任閻玉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不僅應該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防火規范進行選材,施工過程中也應該嚴格按照規范購買材料。如果忽視材料可燃性則會造成一些不安全的隱患,各個相關部門都應該嚴格把關。
“石材、鋼材還有一些礦棉都是不容易燃燒的,石膏板也是難燃材料。而木材、布匹如果不經阻燃處理則非常危險。” 閻玉民說。
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鄒云祥則表達了相似觀點,“現在大量使用低成本的一些保溫材料,本身就是易燃物質。”
無獨有偶,2008年9月20日,深圳龍崗區某演藝場所發生特大火災,起火原因是當時大廳里表演節目的演員向天花板打煙火道具槍,火花點燃了天花板的聚氨酯材料,火勢迅速蔓延,因此,有關部門將該次火災的原因歸咎于該建筑在裝修時大量采用未經過阻燃處理的材料。2月18日,記者致電深圳市龍崗區消防大隊,工作人員十分肯定地回應已出臺新規,要求公共場所今后不允許使用聚氨酯做室內裝飾。
提升標準不及優化產品
火災的警鐘引發有關部門不斷重估防火相關規范的標準。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正在修改《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兩個消防標準,其中《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擬新增加條款規定:“高層建筑的外墻保溫隔熱宜采用不燃燒體或難燃燒體,不應在外墻的內表面采用可燃性泡沫塑料作保溫材料。”“當采用可燃性泡沫塑料作外墻保溫材料時,泡沫塑料所有暴露表面均應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不燃性材料作保護。”
記者經多方聯系,并未得到上述部門的確切回應,但有專家指出,一旦上述內容屬實,將不利于包括聚氨酯在內一些新型保溫材料的使用推廣,而如果按前述標準實行,“幾乎所有國內的有機保溫材料技術都無法達到這個標準”。“太苛刻地提高標準只會讓建筑商和材料供應商左右為難。”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房企采購負責人指出,提高標準必須面對兩個問題,其一是材料的供應商能否滿足標準的生產能力,其二則是必須符合實際建筑施工的技術和成本。
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建波對記者坦言,現在修訂中的兩個防火設計規范的指標合理性還有待商榷。“如果標準過高,很多建筑外保溫體系基本廢掉了。”坊間消息稱,一個新的標準正在醞釀當中,即將10mm降低為6mm,“如果是這個標準的話,聚氨酯材料在增加一定成本后可以達到。”李建波說。
標簽: 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