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建設部等六部門《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把杭州、寧波市列入全國第二批“禁現砂漿“城市名單,溫州、嘉興、紹興列入第三批,其余6市列入第四批,即在2010年7月1日錢,全省11個市全部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省政府在《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2008-2012)中明確要求到2012年增加預拌干粉砂漿1000萬噸,節約標準煤20萬噸。要求各市將此項工作列入當地節能減排的考核內容。杭州市、寧波市作為試點城市先行推進。目前,兩市都已出臺”禁現砂漿“實施意見,但還沒有建成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和使用示范項目。全省只有桐鄉、長興兩縣(市)建有2家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年生產能力40萬噸,面向上海市場生產供應預拌砂漿。從全省的情況看,這項工作進展不快,2008年上半年,全省生產預拌(干粉)砂漿僅3萬噸左右。
二、浙江省發展預拌(干混)砂漿存在的主要困難
一是生產成本較高,推廣難度大。發展預拌砂漿,對促進節能減排績效十分顯著,但工廠化生產預拌砂漿成本相對較高。與現場攪拌砂漿相比,使用預拌砂漿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實際增加造價20-30元左右,同時需要大量的生產、物流、使用設施設備的一次性投入,有較大難度。目前浙江省還沒有各職能部門合力推進的政策措施出臺,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
二是缺乏組織協調,影響推進力度。這項工作涉及經貿、建設、公安、環保、交通、技術監督等多個管理部門,面廣,工作量大,目前尚缺乏從政策、技術、服務多個層面,做大量的組織與協調、配合等工作,直接影響到推進的力度。
三是制定技術政策的時間緊、任務重,跟不上國家要求進度。如省建設系統制定預拌砂漿建筑預算定額、推廣應用技術規范等許多基礎工作,涉及許多技術問題,需要做大量的調研和技術研發等工作,需要一個合理的從調研、制訂、發布到修訂的時間過程,其工作進度跟不上國家對浙江省實施“禁現砂漿“的時間要求。
三、加快發展預拌(干混)砂漿的建議
為加快浙江省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大力發展預拌砂漿,2008年8月中旬,省經貿委、省建設廳組織杭州等五市經委、建委及散裝辦有關人員赴江蘇省進行了學習考察。借鑒江蘇省發展預拌砂漿的成功經驗,對浙江省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發展預拌砂漿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 加強組織領導。建議成立由省政府領導任組長和省經貿、財政、建設、公安、交通、環保、技術監督、物價等八個部門相關領導為成員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經貿委或省散裝水泥辦公室),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協調處理有關工作。
(二) 出臺政策措施。建議省經貿委、省建設廳聯合出臺《浙江省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加快發展預拌砂漿管理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加大在起步階段的行政推動力度,加快預拌砂漿的工作步伐。
標簽: 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