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家財政部11月26日下發了《關于撥付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及農村縣級示范補助資金的通知》,共下達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兩個(鶴壁市和洛陽市)、農村縣級示范三個(內鄉縣、寶豐縣和太康縣)補助資金1.26億元,其中我市4200萬元,洛陽市3000萬元,內鄉縣、寶豐縣和太康縣各1800萬元。我市和洛陽市的首批補助資金是按照補助資金總額的60%撥付,剩余資金將根據示范城市工作進度撥付。
近年來,我市把節能減排放在關系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生態城市,并積極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節能減排工作連年走在全省、全國前列,先后被確定為全國循環經濟試點市和全國建筑節能先進市。
(責任編輯:樊翠翠)
標簽: 鶴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