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砂漿
商品砂漿發展對水泥市場格局的影響
建筑砂漿現狀和發展方向 (1)傳統建筑砂漿的弊端:砂漿作為一種使用量大、用途廣泛的建筑材料,已有上千年的歷史。但是砂漿的生產方式一直是在施工現場進行拌制。隨著建筑技術的發展,對施工工效和建筑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傳統建筑砂漿生產方式顯露出以下問題:1.人工計量誤差大,造成砂漿質量波動。2.勞動強度大,生產效率低。3.原材料質量難以控制,無法滿足不同用途砂漿的性能。4.現場攪拌產生的粉塵、噪音對環境污染大。5.影響建筑功能,造成事故隱患。6.產品形式單一,難以適應不同墻體材料的使用特性。 (2)商品砂漿的特點和優勢 商品砂漿按產品形態可分為預拌砂漿和干混砂漿,按用途可分為普通砂漿和特種砂漿。普通砂漿主要包括砌筑、抹灰和地面砂漿,特種砂漿包括裝飾砂漿、保溫砂漿、防水砂漿等。 預拌砂漿是指水泥、砂、保水增稠材料、粉煤灰、水和外加劑等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攪拌站經計量、拌制后,用攪拌運輸車運至使用地點,放入密閉容器儲存,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完畢的砂漿拌合物。干混砂漿是指由專業生產廠家生產的,經干燥篩分處理的細集料與無機膠結料、保水增稠材料、礦物摻合料和添加劑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種顆粒狀或粉狀混合物,它既可由專用罐車運輸到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采用包裝形式運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和使用。 商品砂漿特別是干混砂漿的出現,是從觀念到技術對傳統建材的一個重大突破。商品砂漿主要有以下優點:1.工廠化生產,產品質量有保證;2.產品種類眾多,規格齊全,能滿足工程的各方面需求;3.可消化一部分工業廢渣,有利于循環經濟;4.砂漿性能可通過添加劑的加入來調節,適應性強;5.和易性好,方便砌筑、抹灰和泵送,可顯著提高施工效率;6.便于運輸與儲存,可減少材料損失與浪費;7.有利于保護環境和文明施工。 (3)國內外商品砂漿的發展 世界上第一個干混砂漿專利出現在1893年的歐洲,但直到20世紀50年代以前,建筑工地使用的全部都是現場拌制的混合砂漿或水泥砂漿。之后,由于歐洲建筑市場勞動力成本的增大以及建筑工程對新技術新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長,干混砂漿開始應用于工程?,F場攪拌砂漿逐漸被預混合及預包裝的干混砂漿所取代,配合使用相關砂漿應用設備,如散裝運輸系統、自動混合機械系統及濕砂漿機械噴涂設備等。據德國建筑部門統計,全面使用干混砂漿后,綜合勞動生產率提高了800%。目前干混砂漿在歐洲應用十分普遍,在德國、奧地利、芬蘭等國,干混砂漿早已成為建筑砂漿的主要材料。2000年,法國W&B集團和德國Maxit集團干混砂漿的產值分別達到50億元和36億元。80年代以來,干混砂漿在東南亞地區的發展也很快,韓國、日本、泰國等許多亞洲國家和地區,都有大規模專業干混砂漿生產廠。 我國商品砂漿的研究開發始于80年代中期,但發展比較緩慢。直到90年代中期,用于瓷磚粘結的干混粘結砂漿才開始受到裝修市場的關注,但仍未普遍用于工程。近年來,在國家推動新型建材和散裝水泥發展的政策引導下,上海、北京、廣州、江蘇等地興建了一批商品砂漿生產企業,國外砂漿企業也在國內投資辦廠,目前上海已有20余家成規模的商品砂漿企業,年生產能力達到980萬噸。北京國家體育場工程(鳥巢)也使用預拌砂漿進行了試點,據有關機構對該項目進行的初步評估顯示,室內部分原預算砂漿用量為1.98萬噸,改用預拌砂漿后實際使用量減少到1.28萬噸,節約砂漿用量35%,節約量十分可觀。以2006年全國城市3.5億噸砂漿需求量計算,如果全部使用商品砂漿,每年可因此節約能耗達315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17萬噸。 當前發展商品砂漿的有利條件 (1)“推散”、“禁現”政策日益明朗 2007年6月6日,商務部、建設部等4部2局發出“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7]205號文件)”,要求在工程中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含干拌砂漿和濕拌砂漿),成都、重慶、昆明、貴陽等33個城市列入第二批“禁現”的城市,從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時間表和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發展預拌砂漿發展規劃及預拌砂漿生產、使用管理辦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預拌砂漿生產和物流配送企業發展,嚴把市場準入關,確保預拌砂漿產品質量,保證建筑工程預拌砂漿的供應。通知還明確規定了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散裝水泥。 2007年8月6日,成都市市長簽署138號政府令,發布了新修訂的《成都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確定了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廣預拌砂漿的時間表,要求預拌砂漿全面使用散裝水泥,水泥企業的銷售對象也將發生變化。政府令要求水泥生產企業提高供應散裝水泥的綜合能力,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企業,散裝設施能力必須達到70%以上;要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提高供應散裝預拌砂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