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制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負責起草該標準的相關單位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收集了生產企業、防水市場上不同類型的防水涂料,進行了3次系統性的實驗驗證,以確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中的技術指標及適用的試驗方法。在實驗驗證過程中,發現同一個試樣,某些技術指標在不同實驗室的實驗結果相差很大。為了縮小實驗室的實驗誤差,這些單位曾多次開會對實驗結果分析研究,尋找原因,使5個參加實驗驗證的單位在實驗方法上盡可能地保持一致,以保證實驗結果的準確性與可比性,為標準制定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的制定,是科研院所、質檢機構與生產企業通力協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國內有6家科研院所、質檢機構參加起草,承擔試驗研究任務。上海隧道、濕克威、盤錦禹王、北京東海、東方雨虹、廣東科順等11家國內知名防水涂料企業參加起草。德國巴斯夫(中國)公司也積極參與了標準起草工作。
在已審查通過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中,規定標準“適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和防水材料配套用的輔助材料”。根據有害物質含量將防水涂料分為A級、B級。A級為環保類防水涂料;B級作為防水涂料進入市場的門檻,是防水涂料必須達到的最低要求。該標準又根據建筑防水涂料的性質分為:水性、反應型、溶劑型三類防水涂料。水性、反應型防水涂料根據有害物質含量分為A、B兩級,溶劑型防水涂料僅有B級。標準中對三類防水涂料A、B級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游離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總和、可溶性重金屬(鉛、鎘、鉻、汞)、苯酚、蒽、萘、游離TDI等的限量分別作了明確規定。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嚴于GB18582-2007《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報批稿)的規定指標。
標簽: 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