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墻改辦獲悉,今年,烏魯木齊計劃完成8.5萬平方米既有建筑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制定《烏魯木齊市節能建筑認定和標識暫行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制定出臺供熱采暖分戶計量按熱計量收費、節能建筑采暖優惠等政策和辦法;同時,還將加大對新建建筑節能的監督與管理。
今年計劃改造的這8.5萬平方米既有建筑主要是導致冬季用煤大幅增長的大型住宅小區(比如:已列入今年改造計劃的南湖小區)及一些政府辦公樓,居民購買的商品房住宅小區不在這次政府投資進行改造的范圍中。改造費用主要按政府付50%、單位付30%、個人付20%的比例進行。
烏魯木齊墻改辦工作人員說,為了降低采暖能耗、改進室內熱環境、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烏魯木齊自2005年起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并將它列入了烏魯木齊的十大“民心工程”。這兩年來,針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主要是以烏魯木齊市屬學校、醫院、市委、政府及其所屬辦事機構和社會居民居住建筑作為示范對象的。改造部位主要是對既有建筑維護結構進行外墻保溫,并更換節能門窗,對采暖系統采用樓棟熱表、分戶控制和按戶計量。
在“十一五”期間烏魯木齊市供熱和建筑節能規劃中,烏魯木齊政府計劃到2010年,完成新建居住節能建筑1750萬平方米,其中包括完成節能50%建筑面積為900萬平方米,新建節能65%居住建筑850萬平方米。同時,還要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00萬平方米。
【稿 源】 新疆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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