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通知》明確,承包建筑外墻保溫工程企業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一是企業近5年承擔過3項以上單項建安合同額200萬元以上或建筑高度25米及以上建筑外墻保溫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二是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外墻保溫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經建筑節能施工技術培訓合格的專業人員不少于10人。三是企業具有三級或三級以上項目經理(二級或二級以上已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四是企業注冊資本金1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0萬元以上。五是企業近3年最高年結算收入400萬元以上。(記者張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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