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工作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建筑節能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為了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逐步構建節約型的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努力緩解能源資源約束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現就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ㄒ唬┤嫱七M建筑節能工作,有利于減少建筑能耗,節約能源,改善和減緩能源供需矛盾;有利于建筑物隔音降塵保溫,降低使用費用,提高建筑居住使用的舒適度;有利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輕大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改造和提升傳統建筑業和建材業,培育新的經濟支柱產業,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ǘ榇_保我省建筑節能工作的順利進行,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建筑節能工作領導組,負責建筑節能、建筑節能規劃等方面的工作,組長由主管建設工作的副省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經委、科技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環保局、工商局、質監局、地稅局、物價局等部門,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廳。各市也要盡快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領導。省墻體材料革新領導組負責墻體革新工作。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發展目標 ?。ㄈ﹫猿肿呓ㄖI、房地產業集約型發展道路,充分展示人文與建筑、環境與科技的和諧統一,實現建筑的選址規劃合理、資源利用高效循環、節能措施綜合有效、建筑環境健康舒適、廢物排放減輕無害、建筑功能靈活多樣的目標。居住建筑要從單純滿足住房短缺需求向滿足住房需求和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優化生態并重轉變,從低品質、頻拆遷、高能耗的住宅向高品質、長壽命、節能型、舒適型的住宅轉變,從重視城市住宅向城市和農村住宅并重轉變,推動建設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ㄋ模┩七M建筑節能要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方針。通過強化行政立法,建立有利于提高建筑能效的法規體系;依靠技術進步,提升建筑節能的科技含量;擴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拓展合作領域,借鑒國內外成功的經驗等手段推動建筑節能工作,實現提高建筑能效的目標。 ?。ㄎ澹┏擎傮w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詳細規劃應當就能源、資源的綜合利用和節約,對城鎮布局、功能區設置、建筑特征、基礎設施配置的影響進行研究論證,發揮城鄉規劃對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綜合調控作用。 ?。┙ㄖO計要遵循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原則,在保證建筑功能和舒適度的前提下,堅持開發與節約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達到節約資源、循環利用資源的目的。 建筑節能要通過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與供熱制冷方式改革,提高建筑物保溫隔熱性能,達到建筑節能的目的。建筑節地要在城鎮化過程中通過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和節約程度。建筑節水要通過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強化節水器具的推廣應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積極推進污水再生利用、雨水利用。建筑節材要通過采用新型建筑體系,推廣應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達到節約材料的目的。 ?。ㄆ撸?005年7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要全面執行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現節能50%的目標,有條件的地方可率先實施節能65%的設計標準。 到2010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實現節能5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30%;到2020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實現節能65%,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80%。 到2020年,全省民用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達到現階段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政府監管 ?。ò耍┳龊媒ㄖ澞芤巹?。各城市政府要組織建設等有關部門抓緊搞好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明確建筑節能工作的指導思想、中長期目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11個地級城市應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城市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 ?。ň牛┬陆裼媒ㄖ仨殗栏駡绦薪ㄖ澞軜藴室?,要從建筑工程立項、規劃、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房屋銷售、物業管理等環節加強對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全過程監督管理。 ?。ㄊ┧行陆裼媒ㄖ?,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標準要求委托工程項目的設計,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節能技術標準,擅自修改節能設計文件,不符合節能設計標準的工程不得組織招標投標;設計單位必須依據建筑標準和規范進行設計,設計文件中要有建筑節能設計和建筑物使用能耗的專項說明;施工單位應當按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合格的圖紙進行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節能技術法規、標準、設計文件實施監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將所售商品房的結構形式及其節能措施、圍護結構隔熱性能指標等基本信息載入《房屋使用說明書》。 ?。ㄊ唬┧行陆裼媒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下達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時應有建筑節能方面的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