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廴輰嵙暽穹茍蟮溃┙窈?,如果你在購買商品房時,發現開發商沒有在買賣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標明耗熱量指標等信息,你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一經查實,開發商最高將被罰款5萬元,情節嚴重的,其資質證書還將被吊銷。 2月15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了解到,為了節約建筑能耗,減少環境污染,建設部日前出臺了《建筑節能管理條例》。該條例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要真實、準確地向買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耗熱量指標、節能措施及其保護要求,節能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 自治區建設廳相關負責人指出,為了推廣建筑節能,今后新疆的建設單位均應按建筑節能標準委托建筑物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降低建筑節能標準,或者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部品、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等。 施工單位要對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部品、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等進行查驗,保證這些產品符合建筑節能標準。 據了解,今后新建的建筑物應當安設分戶分棟用熱計量、室內溫度調控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公共建筑還應當安設用電分項計量裝置。 針對市民反映的一些新建房屋雖有保溫層,但使用一段時間后就出現不保溫等現象,建設廳工作人員指出,房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溫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責任。
信息來源:天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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