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建材行業能耗約占全國總能耗的15.5%,存在突出的浪費問題,并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首先,由于建筑標準不同,我國建筑保溫狀況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發達國家普遍采用高效保溫材料復合的墻體和屋面,以及密封性能好的多層窗,而我國的單位能耗、外墻為發達國家的4至5倍,屋頂為2.5至5.5倍。
其次,發達國家普遍采用能夠調節控制和用熱計量的采暖系統,鍋爐和管網熱效率也高。而我國普遍采用一根單管上下串聯散熱器的做法則十分落后,居民用熱沒有計量,也無法控制調節,不能調動住戶參與節能的積極性,加上大量使用分散的小鍋爐,鍋爐的運行效率很低。
馮并指出,這種“綠色建筑”與同類建筑相比,可總體節省能源72.3%,并大大超出5年降耗20%的民用能耗指標,對宏觀上打破能源瓶頸,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產生巨大影響。
馮并表示,實施新型的建筑模式需要強大的政策支持。例如,應強制性淘汰費電的家電和各種電器元件設備,為優化耗能結構而設定配置標準,制定相關措施和價格標準促使開發商不只按級差地租、外觀設施、樓層及裝修來定價,還應涉及到節能指標。同時他呼吁,《節約能源法》的修改應涉及以上方面,用法律標準規范節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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