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建筑時報》 今后,房產開發商不得隨便以“綠色建筑”作為自己的賣點,根據建設部日前出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只有符合其中六項指標的建筑,才稱得上是“綠色建筑”。據悉,該《標準》從6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標準》由建設部組織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共同編制?!稑藴省分?,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筑)六類指標組成。業內專家表示,之所以提倡綠色建筑,是因為它集成了綠色配置、自然通風、自然采光、低能耗圍護結構、新能源利用、中水回用、綠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術,具有選址規劃合理、資源利用高效循環、節能措施綜合有效、建筑環境健康舒適、廢物排放減量無害、建筑功能靈活適宜等六大特點。雖然綠色建筑有很多優點,但是社會還沒有充分認識到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意義,缺乏節能與綠色建筑的基本知識和意識。因此,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對積極引導、大力發展綠色建筑,促進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綠色建筑節能標準的確立,也將終結市場中的偽綠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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