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設計與施工
外墻外保溫板
5.1設計
5.1.1當外保溫工程設計選用外保溫系統時,不應更改系統構造和組成材料。
5.1.2外保溫工程保溫層內表面溫度應高于0C。
5.1.3外保溫工程水平或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應做防水處理。門窗洞口與門窗交接處、首層與其他層交接處、外墻與屋頂交接處應進行密封和防水構造設計,水不應滲入保溫層及基層墻體,重要節點部位應有詳圖。穿過外保溫系統安裝的設備、穿墻管線或支架等應固定在基層墻體上,并應做密封和防水設計?;鶎訅w變形縫處應采取防水和保溫構造處理。
5.1.↓外保溫工程應進行系統的起端、終端以及檐口、勒腳處的翻包或包邊處理。裝飾縫、門窗四角和陰陽角等部位應設置增強玻纖網。
5.1.5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宜采用淺色涂料、飾面砂漿等輕質材料。當需采用飾面磚時,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制定專項技術方案和驗收方法,并應組織專題論證
5.1.6外保溫工程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5.1.7當薄抹灰外保溫系統采用燃燒性能等級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首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其他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mm且不宜大于6mm,并應在外保溫系統中每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防火隔離帶的設計與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和《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289的規定
5.2施
5.2.1外保溫系統的各種組成材料應配套供應。采用的所有配件應與外保溫系統性能相容,并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5.2.2除采用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和F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外,外保溫工程的施工應在基層墻體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進行。
5.2.3除采用EPS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和EPS鋼絲網架板現澆混凝土外保溫系統外,外保溫工程施工前,外門窗洞口應通過驗收,洞口尺寸、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要求,門窗框或輔框應安裝完畢。伸岀墻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種進戶管線和空調器等的預埋件、連接件應安裝完畢,并應按外保溫系統厚度留出間隙。
5.2.↓外保溫工程的施工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技術交底,施工人員應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
5.2.5保溫層施工前,應進行基層墻體檢査或處理?;鶎訅w表面應潔凈、堅實、平整,無油污和脫模劑等妨礙粘結的附著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應剔除?;鶎訅w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及《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的要求。
5.2.6當基層墻面需要進行界面處理時,宜使用水泥基界面砂漿。
5.2.7采用粘貼固定的外保溫系統,施工前應按本標準附錄C
第C∴.1節的規定做基層墻體與膠粘劑的拉伸粘結強度檢驗,拉伸粘結強度不應低于0.3MPa,且粘結界面脫開面積不應大于50%。
5.2.8外保溫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Ⅰ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
122粘貼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中的保溫材料施工上墻后應及時做抹面層;
3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5.2.9外保溫工程施工現場應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且應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外保溫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按國家現行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消防措施作出明確規定;
2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現場存放、運輸、施工應符合消防的有關規定;
3外保溫工程施工期間現場不應有高溫或明火作業。5.2.10外保溫工程施工期間的環境空氣溫度不應低于5C。5級以上大風天氣和雨天不應施工。
5.2.11外保溫工程完工后應對成品采取保護措施。
標簽: 外墻外保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