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十四五”規劃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
一、“十三五”裝配式建筑發展評估1
(一)“十三五”發展成效1
1、裝配式建筑推進機制基本建立1
2、裝配式建筑技術和標準體系不斷健全2
3、裝配式建筑市場規模持續拓展3
4、裝配式建筑產業結構快速完善4
5、裝配式建筑質量監管有效落實5
6、裝配式建筑示范效應日趨凸顯7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8
1、發展不均衡現象有待進一步改善8
2、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8
3、產業鏈協同現狀有待進一步改進9
4、人才結構性短缺有待進一步突破9
二、“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9
(一)發展趨勢9
1、以人為本成為建筑行業的新發展理念10
2、建筑節能和減排要求進一步提高10
3、智能建造正加速催生新一輪建筑產業變革11
(二)指導思想11
(三)發展目標12
1、建設目標12
2、示范目標13
3、產業規劃與產能目標13
三、“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主要任務14
(一)統籌規劃,完善裝配式建筑發展體制機制14
1、鞏固完善建設管理機制14
2、統籌政府與行業聯動推進14
3、推動立法形成長效機制15
(二)科技先行,推動裝配式關鍵技術創新發展15
1、加強關鍵技術研發與轉化15
2、推動新型構件與裝備應用16
3、提升建筑信息化應用水平16
(三)設計引領,發展項目策劃與實施技術咨詢服務17
1、強化設計方案整體策劃統籌17
2、鼓勵大開間標準化設計理念17
3、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與服務18
(四)提質增效,推動預制構件高質量生產高效率施工18
1、提升預制構件生產儲運水平18
2、提升裝配化施工效率18
3、構建綜合化評價體系19
(五)協調共管,完善裝配式建筑監管水平和共享體系19
1、完善全產業鏈監管模式19
2、嚴格落實構件監管制度20
3、建設長三角協同管理體系20
(六)跨界融合,促進智能建造與裝配式建筑協同發展21
1、試點引入智能化建造技術21
2、應用智能化檢測監測工具22
3、創新行業信息協同模式22
四、“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保障措施23
(一)優化完善引逼機制23
(二)開展項目評優示范23
(三)深化長三角協同聯動23
(四)發揮行業協會作用24
(五)加強人才隊伍培養24
(六)加強交流學習與宣傳25
一、“十三五”裝配式建筑發展評估
2016年9月,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上海市裝配式建筑2016-2020年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十三五”發展規劃》),成為上海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科學指南和基本遵循。自《“十三五”發展規劃》施行以來,上海裝配式建筑發展態勢良好、成效顯著,上下游產業鏈不斷聚集,標準規范體系逐步完善,產業工人及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不斷提高,規劃目標得到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筑面積實現跨越式增長。
(一)“十三五”發展成效
1、裝配式建筑推進機制基本建立
“十三五”期間,上海在堅持政策引導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引”與“逼”結合,著力抓好項目落地,打開了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新局面。通過出臺示范項目專項資金扶持、商品房預售優惠、容積率面積獎勵等政策,鼓勵高預制率項目落地和創新技術應用,充分調動了開發企業的參與熱情;同時,通過在土地出讓階段明確裝配式建筑要求,實現裝配式建筑實施比例和單體預制指標雙控。截至2020年底,上海土地出讓階段裝配式建筑落實面積累計約1.5億平方米。2020年上海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積約占新開工建筑地上建筑面積的91.7%。此外,上海積極研判裝配式建筑發展需求,陸續出臺了涉及設計咨詢、構件生產、現場施工與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推進政策,豐富和完善了裝配式建筑推進機制。通過提供政策業務培訓、搭建技術交流平臺,有效引導開發企業加大對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投資開發力度;通過支持設計、施工、監理等企業及時調整業務結構,提升了建筑行業對裝配式建筑的認識和接納程度,增強了裝配式建筑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通過引導區域內預制構件廠合理布局,有效提升預制構件的生產水平,促進產業鏈快速發展,為裝配式建筑規?;l展創造了條件。
通過充分評估“十三五”期間裝配式建筑的應用和發展情況,上海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的配套政策。2019年2月,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和相關工作要求的通知》(滬建建材〔2019〕97號),修訂和完善了裝配式建筑的落實范圍和指標要求;2019年11月,修訂發布《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滬建建材〔2019〕765號),在充分考慮外圍護及內裝部品的占比分值基礎上,調整了裝配式建筑指標計算方法,并鼓勵新型技術體系和工藝應用,從而使評價體系更為科學合理。
2、裝配式建筑技術和標準體系不斷健全
“十三五”期間,上海高校及科研機構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相關課題研究,形成了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和成套技術,實現了“產、學、研、用”的一體化發展。本市科研機構主持或參加裝配式建筑相關的國家級研發專項31項,省部級科研課題46項。
上海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科研成果在項目中實踐轉化。市科委立項的裝配式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三年滾動”研究項目,結合不同建筑類型的裝配式特點,通過產業鏈龍頭企業間密切配合,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多個高層裝配式辦公樓項目中得以應用,發揮了良好的科技引領示范效應。市住建委發布了《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創新、推廣技術一覽表》,通過明確裝配式建筑中14項典型科技創新技術,并配合專項扶持資金獎勵,激發了開發企業應用創新技術的熱情。
在此基礎上,市住建委等相關主管部門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制定,標準體系的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2020年底,上海完成新編、修編裝配式建筑標準9部,圖集5部,技術支撐力度位居全國前列,基本滿足裝配式建筑的實施需求。其中,《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建筑檢測技術標準》(DG/TJ08-2252-2018)、《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連接節點構造圖集》(DBJT08-126-2019)中部分施工檢測技術和構造連接節點等為全國首次公布,體現了良好的創新性、示范性和引領性。
3、裝配式建筑市場規模持續拓展
裝配式建筑已逐步覆蓋上海全市各區新建項目。項目類型從“十三五”前期的以住宅為主,拓展至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土地出讓階段落實的裝配式建筑面積從2015年的610萬平方米到2020年的3843萬平方米,實現了跨越式增長;裝配式建筑的認定范圍從混凝土建筑擴展到包含鋼結構、木結構和組合結構。2019-2020年全市新開工的鋼結構、鋼混結構裝配式公共建筑在新開工裝配式公共建筑中的占比約為37.2%。
在政策支持下,住宅全裝修及內裝工業化技術得到蓬勃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新建全裝修住宅建設管理的通知》(滬建建材〔2016〕688號)及相關文件要求,本市新建商品房建設用地,全裝修住宅面積占新建商品住宅面積(三層及以下的低層住宅除外)的比例為:外環線以內的城區、崇明區應達到 100%,除奉賢區、金山區之外,其他地區應達到 50%。奉賢區、金山區實施全裝修的比例,2017年應達到 30%,至 2020 年應達到 50%。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賃住房(含集中新建和商品住房中配建)的全裝修比例應為 100%?!笆濉逼陂g,上海市全裝修商品住宅竣工面積平均每年約500萬平方米,用戶滿意度保持在80%以上。部分項目通過應用集成廚衛等部品部件,實現現場安裝干式拼接,減少裝修人力成本和建筑裝修垃圾排放。
4、裝配式建筑產業結構快速完善
“十三五”期間,上海裝配式建筑相關的設計、構件生產、構配件供應、施工與監理、工程檢測等上下游產業鏈緊密聯系,充分發揮產業集聚效應、規模效應,形成了較強的區域競爭力。
設計方面,市住建委基于工程實踐編制發布了《上海市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為裝配式建筑設計人員提供了重要參考。在此背景下,部分設計企業成立了專項研發中心和設計團隊,積極提升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能力,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致力于裝配式建筑全過程咨詢、構件深化設計、BIM技術應用等方面工作,完善了設計產業鏈。
預制構件生產方面,實際年產能實現較大幅度增長。截至2020年底,在上海備案的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達到143家,流水生產線190條,傳統生產線249條,實際年產能約為614萬立方米。隨著項目大規模落地,行業信心得到提振,不少企業主動聯合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了裝配式構件相關研究及標準制定工作,在高強混凝土構件、再生混凝土構件、藝術功能構件以及智能化生產技術等方面處于全國領先水平。
在此基礎上,相關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廣泛開展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人員培訓,深入學習地方標準和政策文件,舉辦針對一線施工人員的專項技術實訓、崗位特訓等。培訓基本做到了對裝配式產業鏈上各環節企業的全覆蓋。
5、裝配式建筑質量監管有效落實
除建立項目落地把關機制外,上海在保障裝配式建筑質量方面下工夫,通過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模式,進一步完善了裝配式建筑質量監管體系。
對于設計環節,2017年6月市住建委發布《上海市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統一建筑、結構、電氣專業圖紙標準和設計文件編制要求,為有效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水平提供了支撐。對于預制構件生產環節,上海強化預制構件生產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建設單位向生產企業派駐監理,部品構件必須實施“生產首件驗收”;完善構件質保體系,施行構件生產企業登記管理制度,記錄預制構件產品流向,確保裝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質量可溯。對于施工環節,上海印發相關文件對工程參建各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范。針對灌漿套筒連接、預制構件接縫防水等關鍵節點做法,上海相繼出臺了首件拼裝、灌漿過程全程錄像等規定,發布《上海市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術質量管理導則》(滬建質安〔2020〕20號)等。
此外,上海各區將推進裝配式建筑列入區級年度重點工作,成立區級聯席會議,深入開展裝配式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專項治理,建立質量標準化評價和重要建材信息報送制度。市安質監總站聯合各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施工現場監督管理工作,通過健全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落實開發、設計、生產、施工和監理各方的責任,定期開展現場巡查、抽查、專項檢查,提高裝配式建筑構件、部品件的檢測、抽查比例,確保裝配式建筑的質量和品質,有效預防質量隱患。
行業自治方面,相關協會牽頭成立裝配式建筑設計與咨詢行業自律聯盟,全市40余家從事裝配式建筑設計的單位加盟。該聯盟通過內部協作與自我管理,促進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提升,維護裝配式建筑設計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6、裝配式建筑示范效應日趨凸顯
上海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評選,鼓勵優勢企業明確發展目標,挖掘項目亮點,強化技術創新,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獲評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的項目累計達33項,64個項目入圍上海市建設協會評選的“上海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培育建立上海市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21個。此外,近年來上海舉辦多屆裝配式建筑職業技能競賽,其中的代表性項目還被列入了中國技能大賽序列。每年還舉辦多場裝配式相關技術交流會、博覽會、論壇活動,為行業企業、從業人才搭建了多種類型的交流展示平臺。
2016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上海市召開了全國裝配式建筑工作現場會。時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黨組書記、部長陳政高出席會議,并對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上海模式”予以充分肯定。2017年11月,上海獲批成為全國首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上海有六家裝配式建筑企業獲批成為第一批“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發展不均衡現象有待進一步改善
一是部分開發企業建造理念有待更新,對裝配式建筑了解尚不夠深入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二是裝配式設計水平參差不齊,部分設計人員存在重構件拆分和深化詳圖設計,輕技術統籌規劃和方案設計,重預制混凝土構件應用,輕裝配式部品部件、圍護體系及內裝工業化應用的現象;三是構件生產水平不一,部分生產企業自動化流水線生產比例較低,不利于項目整體建造效率提升。產業鏈各個環節的能力建設將成為下一階段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重點工作。
2、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作為一種新型建造方式,裝配式建筑對工程建設組織和監管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方面。在取消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市場準入的背景下,上海及周邊地區區域聯動和跨區域構件質量監督模式有待改進,駐場監理制度有待進一步落實。施工方面,項目隱蔽工程施工無法做到全方位監管,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施工企業自身管控水平。對于套筒灌漿連接、預制構件連接拼縫處等關鍵工序或關鍵位置,部分項目的施工精度和細節把控水平還有待提升。
3、產業鏈協同現狀有待進一步改進
在裝配式建筑設計領域,設計環節和施工環節相對割裂、設計環節與產業鏈脫節問題仍未徹底解決,存在前期方案環節對裝配式建筑特點考慮不周、對裝配式建筑的標準化程度重視不足的現象,導致后期預制構件拆分困難、預制構件重復率低、模具與預制構件成本過高等問題,建造和管理成本顯著增加。部分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依然存在混凝土振搗不密實、堆放不規范、預埋件定位不準確的現象,甚至出現構件破損、局部裂縫、精度不足等問題。
4、人才結構性短缺有待進一步突破
裝配式建筑施工增加了專業構件吊裝、套筒灌漿、裝配模板拆裝等工作需求,從業人員的工種要求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但由于本市現有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人員相關技能知識和實踐經驗不足,導致裝配式建筑領域人才緊缺。同時,裝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機制尚未健全,各類培訓系統性較弱,特別是全日制專業培育相對匱乏,高等院校、專職學校尚缺乏相關專業課設置,導致裝配式建筑發展后備人才不足。人才短缺已成為制約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瓶頸。
二、“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發展趨勢
“十四五”時期,繼續以裝配式建筑為抓手,深化建筑業創新轉型發展,加強信息化和智能化技術應用,實現裝配式建筑“從有到優”的升級發展,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對于推動上海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和全球科創中心建設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1、以人為本成為建筑行業的新發展理念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作為關系民生福祉的重要領域,建筑行業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助力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2、建筑節能和減排要求進一步提高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將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裝配式建筑作為一種新型建造方式,可以推動傳統建筑業從分散、落后的手工業生產方式,跨越到以現代技術為基礎的社會化大工業生產方式,有利于實現“提高質量、提高效率、減少人工、節能減排”的“兩提兩減”目標,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作業環境,降低勞動力依賴,提升建筑業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貢獻度,是建筑行業轉型發展的必由之路。
3、智能建造正加速催生新一輪建筑產業變革
在技術創新和市場需求的驅動下,各類新技術、新模式、新產業蓬勃發展,為深入推進建筑產業轉型發展創造了條件。準確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加強戰略謀劃和前瞻部署,加快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制造和智能建造水平,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的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有助于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有效拉動內需,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實現建筑業產業變革和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通過對標國際先進經驗,以需求為導向、以市場為主體,在保持裝配式建筑規模和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裝配式建筑與智能建造、綠色建筑技術的深度融合;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不斷提高建筑質量和建設效率;繼續保持上海建筑工業化位居全國前列的建設水平,充分發揮帶動作用,加快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到2025年,完善適應上海特點的裝配式建筑制度體系、技術體系、生產體系、建造體系和監管體系,使裝配式建筑成為上海地區的主要建設方式。以發展為目標,通過精準施策,創新管理辦法、激發市場活力,形成適應本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實現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筑、信息化技術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效率和質量水平,對長三角區域城市形成輻射帶動作用,在全國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領效應。
1、建設目標
“十四五”期間,在保持現有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和指標要求的基礎上,提升建筑總體質量和性能。
在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及工業廠房中大力推進裝配式鋼結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等新型結構體系。裝配式鋼結構在居住建筑中的應用取得突破。
全市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新建公租房、廉租房和長租公寓項目100%采用全裝修,全市公租房、廉租房項目逐步實現裝修部品構配件預制化,鼓勵裝配化裝修應用。
有序推進政府投資項目、鼓勵社會投資規模以上項目創新管理模式,發展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2、示范目標
提升龍頭企業技術水平,推進國家級優勢平臺建設。獲批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總數達到12-15個。
推動新型裝配式技術應用,落實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建設。積極申報并落實全國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10個,培育2-3種新型裝配式鋼結構、組合結構體系,完成2-3個裝配式鋼結構居住建筑試點項目。
完善裝配式建筑產業鏈,推進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筑、智能建造的深度融合。開展信息化技術在裝配式建筑全過程管控中的應用試點,完成10項裝配式建筑信息化技術管控示范工程。
3、產業規劃與產能目標
提升上海預制構件生產機械化、工業化水平,通過完善長三角地區預制構件共享機制,實現不小于800萬平方米的流水線年產能目標,以適合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建設需求。
“十四五”期間,探索裝配式建筑構件、部品部件向高端裝備生產和智能制造發展,促進預制構件生產效率提升。推進預制構件生產、儲運、安裝全過程的信息共享。
三、“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統籌規劃,完善裝配式建筑發展體制機制
1、鞏固完善建設管理機制
完善上海市裝配式建筑政策體系,建立相關職能部門全參與、管理措施全覆蓋的工作機制。以土地供應環節為抓手,確保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和實施比例,通過細化不同建筑投資主體、建設區域、建設項目類型,落實區別化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類型、全裝修、EPC總承包模式實施方案,將具體要求明確到土地出讓合同、規劃、方案審查等環節。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標準》和《裝配式建筑工程監理標準》,加強對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構件生產質量、施工質量和運維情況的常態化管理。
2、統籌政府與行業聯動推進
建立全市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考核機制,定期發布《關于開展推進建筑綠色發展工作考核的通知》,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監管成效等列入全市節能降碳目標考核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行業學會、產業聯盟、裝配式技術研發平臺等社會組織力量,開展政策與標準宣貫、技術討論與高峰論壇、施工工法觀摩、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通過建立設計行業自律公約、生產企業管理準則、施工企業質量巡檢制度等,規范企業行為、強化企業誠信,建立與政府監管相聯動的行業自律模式。
3、推動立法形成長效機制
將推進裝配式建筑納入本市綠色建筑發展工作范疇,在《上海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中明確裝配式建筑規劃與土地出讓要求、部門職責、管理要求、處罰機制等,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鞏固現有裝配式建筑發展成果,進一步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社會認同,形成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的長效推進機制。
(二)科技先行,推動裝配式關鍵技術創新發展
1、加強關鍵技術研發與轉化
梳理上海裝配式建筑項目需求,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和課題研究,鼓勵新型結構體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探索與試點應用。開展新型鋼結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的研究應用,開發適用于鋼結構建筑的圍護體系及配套部品部件;鼓勵高強高性能混凝土(UHPC)、干法連接節點等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推廣裝配式建筑無外腳手架施工工藝、可視化套筒檢測工藝,不斷提升裝配式建筑的建設效率和質量。加強裝配式裝修技術與工藝研發,推進內裝接口標準化,提升裝配式裝修應用水平并形成成套解決方案。繼續推動預應力混凝土技術、減震隔震技術、保溫飾面功能一體化外圍護墻等成熟技術和產品出臺標準規范,完善標準體系框架與內容,科學指導本市裝配式建筑發展。
2、推動新型構件與裝備應用
推動保溫一體化建筑外墻等構件的研發,探索集成保溫、裝飾等多種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在裝配式建筑中應用,利用預制構件工廠化生產的優勢,減少現場施工工序,提升建筑工業化水平。研發適用于鋼結構的圍護體系及配套部品部件,探索新型裝配式構件及成套裝配式體系。加快裝配式建筑先進制造裝備研發,試點3D打印、自動化機器人等在預制構件生產中的應用,減少人工勞動在生產過程的干預,提升預制構件的精度和生產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預制構件追溯機制,推動預制構件生產、儲運、施工的全過程信息共享。
3、提升建筑信息化應用水平
拓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廣度和深度,實現設計、生產、建造、運維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協助完成裝配式建筑全過程的信息化管控。在三維可視條件下開展模擬拼裝、部品部件協調檢查、工程量數據分析等,實現多專業協同;試點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開展施工模擬、現場監測、可視化控制技術研究,實現高精度安裝和目標控制;試點在運營維護階段應用建筑信息模型及虛擬現實技術,開展智能運維管理,實現運營維護方案的優化。
(三)設計引領,發展項目策劃與實施技術咨詢服務
1、強化設計方案整體策劃統籌
倡導裝配式建筑正向設計,提高設計方案合理性。出臺裝配式建筑設計指導意見,探索提出裝配式建筑標準化率相關指標的可能性。結合建筑師負責制要求,開展針對建筑師的專項設計培訓,通過建筑師早期介入裝配式建筑方案設計,從源頭落實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理念及與建筑風貌有機統一的建筑設計要求,理順裝配式建筑各階段需求,統籌規劃設計、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運輸、施工安裝和運營維護管理。充分利用數字化設計手段,推進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多專業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建筑設計的整體性和協調性,避免二次拆分設計,確保設計深度符合生產和施工要求,發揮裝配式建筑系統集成綜合優勢。
2、鼓勵大開間標準化設計理念
完善設計選型標準,實施建筑平面、立面、構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標準化設計,推廣“少規格、多組合”的設計方法。在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中采用模塊化、標準化戶型,落實大跨度、大開間設計理念,實現裝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內居住空間的靈活可變,減少因功能布局不合理造成的二次裝修浪費。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大跨度、大開間設計理念,以學校、醫院、辦公樓、酒店項目為重點,強化設計引領作用。
3、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與服務
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著重在裝配式建筑項目決策和建設實施兩個階段,培育具備投資、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綜合業務能力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提高投資效益、工程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率。引導項目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以建筑最終產品和綜合效益為目標,在前期方案階段優化技術策劃,充分考慮裝配式建筑的實際特點,推進產業鏈資源共享、系統集成和聯動發展。
(四)提質增效,推動預制構件高質量生產高效率施工
1、提升預制構件生產儲運水平
不斷提高建設項目標準化預制構件應用比例,完善預制構件的標準化規格,建立以標準構件為基礎的專業化、規?;?、信息化生產體系。引導預制構件生產企業逐步增加自動流水線使用比例;鼓勵通過引入自動化和柔性等集約型構件生產線,提升預制構件生產效率。鼓勵構件廠應用信息化構件管理工具,采用立體存儲等方式,提升構件存儲和周轉效率;鼓勵新型預制構件運輸專用車輛研發與應用,降低構件運輸對市政道路的影響,保證構件安全運輸。
2、提升裝配化施工效率
引導施工企業加快應用裝配式建筑施工技術,研究裝配化施工成套技術、安全防護和質量檢測技術,研發、應用預制構件吊裝、支撐、校正等施工設備和機具。增強裝配化施工技能和組織管理水平,提升部品部件的施工連接質量和建筑安全性能。擴大裝配式建筑全裝修的落實比例,在公租房、廉租房項目中推廣裝配式裝修模式,利用工廠化生產優勢,鼓勵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全裝修,實現裝修全過程精細化管理。推行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提升全裝修和工業化裝修實施效率。以政府投資項目、社會投資規模以上項目為切入點,發展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全過程咨詢服務,基本形成涵蓋開發建設、規劃設計、部品部件生產、裝配施工的完整產業鏈條。
3、構建綜合化評價體系
轉變以預制混凝土構件應用比例為單一標準評價裝配式建筑的思路,引入全生命周期評價方法和易建性指標,構建綜合化評價體系。以上?!堆b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為依托,通過配合出臺施工易建性、改造便捷性等設計指南,將裝配式建筑的評價方法立體化,提高裝配式建筑建造效率、居住舒適性和改造便捷性。試點開展對已建成裝配式建筑的后評估和全面生命周期質量監管。
(五)協調共管,完善裝配式建筑監管水平和共享體系
1、完善全產業鏈監管模式
落實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格實施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深度和審圖要點要求,建立設計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繼續施行預制構件質量控制和驗收制度、首件驗收制度和首層拼裝要求,確保全過程質量可追溯。通過建立覆蓋包括設計、生產、施工的全產業鏈監管系統和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行業間壁壘,形成完善的裝配式建筑聯合巡查和監管機制。同時,借助行業協會和專家開展形式豐富的現場技術服務,建立“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支撐”的立體服務模式,為項目質量安全保駕護航。
2、嚴格落實構件監管制度
在目前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備案制度的基礎上,繼續施行預制構件質量管理和駐廠監理辦法,強化對預制構件質量的事中事后監督,建立裝配式構件信息管理系統,完成預制混凝土構件產品電子質保書管理系統的搭建。進一步加強裝配式建筑產品生產數據、原材料進場檢驗、使用數據等信息的匯總,做到預制構件相關信息的可追溯。依托相關協會,定期開展預制構件企業誠信檢查和構件質量抽查,通過行業自律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的誠信管理和質量評級,建立預制構件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3、建設長三角協同管理體系
會同長三角區域主管部門,推動三省一市形成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環境,不斷增強裝配式建筑行業發展的整體性和協同性,逐步打破行業發展的地域藩籬。通過搭建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的溝通與聯系平臺,合理引導預制構件產能發展,定期協商發布不同類型預制構件的參考價格,及時更新裝配式建筑建設計劃和預制構件廠產能數據,推動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優化供配貨路徑,加強運輸通道保障,緩解瞬時構件供求矛盾,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逐步落實長三角區域預制構件共管共治和協調共享制度,通過發布長三角地區預制構件質量監管要點、建立質量問題黑名單制度等方法,確保構件供應質量,營造良好的商業競爭環境。借助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示范效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協同管理體系,有助于引領全國裝配式建筑行業向市場化、規范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六)跨界融合,促進智能建造與裝配式建筑協同發展
1、試點引入智能化建造技術
借鑒并引入先進制造業理念,推動智能建造和裝配式建筑基礎性、關鍵性技術研發與商業化應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現代工藝制造、智能控制和優化技術。創新構配件設計數據與生產線設備生產數據的自動交互對接,試點混凝土自動化澆筑和零配件自動備料技術,降低構件生產過程中的人工操作比例。研究鋼筋設計數據與設備生產數據接口自動轉換,實現鋼筋加工設備與構件設計數據的自動對接,完成鋼筋設計到成型的自動化生產,有效提高鋼筋生產效率和加工精度。試點應用基于BIM的預制構件模具設計技術,提升自動化生產線應用范圍和比例。研發高精度測控一體化設備設施,通過應用新型傳感感知、新型工程質量檢測監測、數據采集與分析技術,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升現場施工效率。
2、應用智能化檢測監測工具
改變現有的質量監管模式,推動新一代智能化檢測監測工具在裝配式建筑建造過程中的應用。應用數字云端集成管理理念,結合物聯網技術、BIM技術,對裝配式建筑中應用的預制構件的全過程進行跟蹤,通過留存構件的生產及安裝質量信息,對構件質量及隱蔽部位進行全方位管理控制。試點研發AR識圖技術,將虛擬增強AR技術與裝配式建筑建造施工相結合,以構件為主體,細化數字化信息,研究測量數據的實時反饋技術。
3、創新行業信息協同模式
加快研發適用于政府服務和決策的信息系統,探索建立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市場監管的機制,完善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建立工程總承包項目多方協同智能建造工作平臺,強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協同工作,形成涵蓋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服務的產業鏈。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與機制。引導大型總承包企業采購平臺向行業電子商務平臺轉型,實現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互聯互通,提高供應鏈協同水平。
四、“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優化完善引逼機制
充分評估上海市裝配式建筑的發展現狀和現行鼓勵辦法的實施成效,明確裝配式建筑發展導向目標,優化相關獎勵辦法,加大對新體系、新技術、新工藝的扶持力度,擴大激勵措施對節能減排成效突出項目的覆蓋面。制定建筑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政策,逐步提高建筑節能減排要求,限制項目現場施工人員用工量及建筑垃圾排放量,倒逼工程建設項目向新型綠色建造方式轉變。
(二)開展項目評優示范
發揮裝配式試點示范項目的提升帶動作用,持續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評選活動,充分發掘示范項目的亮點和優勢,提升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水平。支持行業協會持續開展裝配式建筑項目評優、技術評優,通過舉辦裝配式建筑設計方案大賽、施工技能競賽等活動,增強從業人員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在考慮上海住房特點的基礎上,試點裝配式鋼結構居住建筑建設,優選較為成熟的裝配式鋼結構居住建筑配套圍護體系、內裝體系,形成良好示范效應和成套解決方案。
(三)深化長三角協同聯動
在長三角一體化布局的大背景下,調研裝配式建筑發展需求和產業鏈基礎,協調產業布局,加強長三角地區產業聯動和共享機制建設。通過開展優勢企業交流、搭建職業技術學習平臺、共享實訓基地、統一職業技能鑒定標準等措施,優化長三角地區裝配式建筑制造業和高技術產業布局,實現技術人才的定期交流和雙向流動,達到長三角地區裝配式建筑產業協調推進、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標。
(四)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鼓勵行業協會、社會團體開展覆蓋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的行業自律管理,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自身優勢和能動性,促進行業整體進步。統一裝配式建筑行業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建立行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企業互評機制、不良行為發布機制等,定期向社會發布裝配式建筑企業信譽榜,引導行業良性競爭,實現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加強人才隊伍培養
探索新型建筑工人職業化發展道路,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鼓勵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托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技術實訓基地等多種形式,大力培養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和管理人才隊伍。支持高等院校和大中專院校開設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鼓勵搭建校企合作平臺,增加學生到預制構件廠、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的學習機會,幫助其了解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工藝流程,為企業提供專業人才保障。繼續推進裝配式建筑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保障專業技術人才認證與技能提升渠道;在專業技術人員再教育課程中增加裝配式建筑相關內容,增強從業人員對裝配式建筑新技術、新工藝的認識,促進裝配式建筑技術更新。
(六)加強交流學習與宣傳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開發網絡課程,開展施工技術觀摩、示范項目參觀學習等活動,提升從業人員對裝配式建筑的重視和了解程度。結合示范項目、示范技術評選工作,重點對項目中的技術創新、效率提升、質量先進等亮點進行示范宣傳,開展現場觀摩、技術論壇、專項研討等活動,加強不同項目之間的互動學習與討論。借助有影響力的全國性技術論壇和大型展會機遇,推薦優勢企業、高效技術和典型項目參展,宣傳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上海特色”。
標簽: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