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材料在工程中的應用水平,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上海市民用建筑墻體節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用于建設工程的材料目錄》《關于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市住建委組織編制了《外墻保溫系統及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定(暫行)》。
技術規定共分十章,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外墻保溫一體化系統性能要求、板(塊)外墻自保溫系統性能要求、外墻內保溫系統性能要求、保溫裝飾板外保溫系統性能要求、外墻組合保溫系統性能要求、局部輔助保溫處理要求、幕墻保溫系統性能要求以及附錄。
本技術規定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外墻保溫系統及材料的技術要求,一般工業建筑技術條件相同時也可參照執行。
外墻保溫系統及材料要求除應符合本技術規定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標簽: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