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安全性和熱工性能,消除、避免質量安全隱患,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加強建筑外墻保溫系統管理的通知》(晉建科字【2019】47號),提出將大力推行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產管理局:
為確保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安全性和熱工性能,消除、避免質量安全隱患,推進我省建筑節能工作健康穩定發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
我省全面啟動建筑節能工作以來,順利完成了節能30%、節能50%、節能65%的三階段發展目標,為改善人民生活質量,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防治大氣污染,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以保溫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為主的外墻保溫方式,因無法滿足建筑全壽命周期的使用要求,在使用過程中,受凍融、滲水、開裂等因素影響,保溫板脫落及消防安全等隱患逐步顯現,建筑保溫性能下降,甚至威脅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市各部門要從為人民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外墻外保溫系統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維護和管理,保障使用和質量安全。
二、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檢查和修繕
(一)明確責任主體
外墻外保溫系統是建筑的共有部分,根據《物權法》,業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并承擔義務。業主可自行、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以下簡稱業主方)對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進行管理的,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約定檢查、修繕等有關內容。業主方不履行檢查修繕義務,致使外墻外保溫系統裸露、脫落,引起火災、掉落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將根據《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承擔有關責任。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督查,督促業主方按規定定期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
(二)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檢查
業主方應按照《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修繕標準》(JGJ 376-2015)等有關規定,依據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使用年限進行周期性檢查。使用年限不大于9年的,3年檢查一次;使用年限大于9年,小于15年的,2年檢查一次;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5年的,每年檢查1次。業主方也可根據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實際情況,加大檢查頻次。檢查可委托相關專業機構,并履行收集完善相關資料、現場檢查、現場檢測、結果評估等程序。評估報告應確定外墻外保溫系統質量性能,如有缺陷,需明確缺陷部位、缺陷類型和缺陷程度,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修繕建議。評估報告應當存檔備查。
(三)及時對外墻外保溫系統缺陷進行修繕
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需要進行修繕的,保修期限內由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未履行保修義務的,各市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并對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超過保修期限的,由業主方根據建設工程有關規定自行組織修繕。既有建筑為住宅的,應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辦房[2015]52號)等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修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或沒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全體業主共同出資修繕。
三、大力推行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
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是實現建筑保溫、墻體圍護于一體,滿足消防防火要求和實現保溫與建筑同壽命的技術體系。推廣應用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是有效解決節能保溫工程質量通病和消防安全問題的重要舉措。鼓勵新建建筑采用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執行節能75%及以上標準的新建建筑需全面采用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各市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建筑節能的重要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推廣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建立生產基地,引進適用技術,加大培訓宣傳,提高社會各界認知水平,推動保溫結構一體化技術在建筑上的應用。
標簽: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