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市場管理相關制庋,規范裝配式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行為,7月份,泉州市出臺了《關于裝配式建筑應用推廣期間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泉建筑〔2018〕45號)。
《通知》規定:泉州市政府性投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采用初設完成后施工圖設計、施工、預制構件生產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EPC)模式招標;總承包評標采用綜合評標法,對評標辦法進行模版化,對施工圖設計方案(含預制構件深化設計、預制率、BIM技術應用)、施工組織方案、資信業績、投標價格等因素設置了三級分值指標,鎖定一級、二級的分值,在評標辦法上進行引導規范;對房地產住宅開發項目,從項目源頭進行有效管控,在土地出讓環節明確20%的面積比例必須采用裝配式建筑。
標簽: 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