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細則》。按照這一實施細則,濟南等7個城市將針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
實施范圍
重點是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7個傳輸通道城市;部分重點任務擴大到全省17市。
涉及到絕熱材料行業的規定如下:
1.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市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錯峰生產。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可不予限產,包括:鋼鐵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大宗物料及產品運輸全面達到超低排放,采用電爐短流程煉鋼生產線;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鑄造熔煉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毫克/立方米(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建材企業,在資源有保障的前提下,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為燃料或熱源,且穩定達標排放;電解鋁、鋁用炭素企業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氧化鋁企業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各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按照重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制定本區域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各市按照有關要求將錯峰生產方案分別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備案。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2.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7個傳輸通道城市要針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
標簽: 山東